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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省司法厅新规! [打印本页]

作者: 桥雪舞    时间: 2006-2-19 14:42
标题: 省司法厅新规!
省司法厅17日出台新规,今起,律师在庭审中统一着律师袍,男律师不得留长发,女律师不能施浓妆。违规者将受相应处罚。
请问吴律师,你的律师袍准备好了吗?是什么样子的呀?是不是象偶们在香港电视剧里看见那种呀?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2-19 18:43

三年前就已购置了,肯定和香港的不一样.什么时候你来给你看看.(吴律师在线上那张图片就是穿律师袍照的)


作者: 桥雪舞    时间: 2006-2-20 11:53

哦,了解了!~~~

穿着很威严哪~~~~~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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