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个必要吗?
你的"很爱"好可怕!!
看来什么是真正的爱你都没弄清楚吧?你那只能算占有欲强!
跟了别人你该找找自己的原因啊.像你这样的为人她不跟别人才不正常!
你好!我在群里已为你解答了,楼上两位朋友也告诉你了.
你如果这样做轻则将侵犯对方名誉权,承担民事责任;重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侮辱罪.
在<民法通则>和<刑法>上都有这样的规定.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刑事责任中侮辱罪将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
其实,只要爱过又何必这样呢?你报复了什么,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你这样做最终你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而且是沉重的代价!
有爱就在一起,没有了爱就挥挥告别吧.她选择离开也是她的自由,也有她的理由.何必强求?
但你如果这样做了,是把一点痛苦变成巨大的长期的痛苦,不划算啊.
唉~~~爱~~~~
何苦,不是你的留不住,是你的打不脱
咨询一下吴律师!
你好!请问法律有没有对开发商给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时间的限制?假如开发商今年4月交房于我,一般情况下何时才能得到房产证?请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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