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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教育界的前辈 [打印本页]

作者: 明月    时间: 2012-2-8 15:12
标题: 求助教育界的前辈
本帖最后由 明月 于 2012-2-8 15:14 编辑

         各位教育界的前辈         :我班有学生两名,一名父亲死亡3年,母亲再婚在云南,现随母迁居,另一名父母离异,孩子被母亲带走。两孩子成绩优秀,都在外省就读,并也开据回了就读接收证,我校把这两个学生算成是流失儿童,扣除教师绩效工资,这样的算法是否合理?什么是流失,请知情人告知一二?
作者: 不红的枫叶    时间: 2012-2-8 20:44
想回答,又担心吃壳子。莫谈国事啊!
作者: 明月    时间: 2012-2-8 21:28
谢谢!我查阅了所有的资料,没有这样的规定,凡是学龄儿童,不论是转入,转出,只要有现今所在就读学校的接受证明,都算是正常流动,不算是流失。所谓流失:“指学龄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在任何学校就读的,才算是流失!”
作者: 春风123    时间: 2012-2-9 17:54
绩效工资来了,国家对学校实行一费制,每个学校的办公经费提高后,学校领导也会实行欲加之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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