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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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自由自在
时间:
2012-3-9 14:05
标题:
这样做合法吗?
请教吴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是和平街的老住户,住的是航运社的公房,由于旧房改造,父亲就和航运社签了搬迁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自己去租房,每月补助三百元的房租,房子修好后搬回公租房居住。可天有不测风云,我父亲由于高血压导致脑出血过世了。当处理完后事后,我去领房屋租房补贴的时候,航运社告知,当时签协议的是你父亲,你父亲原来是航运社的人,现在过世了,所以没补贴了、房子修好后也不能在搬回去住公租房了。还说协议是和你父亲签的,他去世了,子女又不是航运社的职工,所以协议也没有效了。我不知道有这样的道理没有,我家三口人都没有工作,孩子读书,两大人帮别人看店子为生。我去找过社区,可社区也不管,当时的搬迁协议没有和社区签。我该怎么办,穷人,又没关系,该找哪里说理啊!!!吴律师你能帮帮我吗?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12-3-9 21:38
很同情你,但现在还有航运社吗?怎么可能和航运社签订搬迁协议?
建议你可以把协议拿来当面咨询,为你解释,好吗?
金线岭义工之家地址:高县庆符镇硕勋公园内青少年中心二楼
作者:
自由自在
时间:
2012-3-9 22:25
谢谢你,原来叫航运社,现在叫运管所,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12-3-10 22:53
建议你把资料带来义工之家咨询,你的主贴提出的很多问题没有表述清楚,无法在这里给予你答复,只有看了协议才好给你答复。凡是金线岭网友的法律咨询,一律免费,所以不要有顾虑,尽快带来。
作者:
凑个热闹
时间:
2012-3-14 00:50
吴律师真是好人。
作者:
小小林哈
时间:
2012-3-17 13:58
好帖,确实好帖!
作者:
紧倒发不到财
时间:
2012-4-30 13:51
嗯!这个主题可以讨论一下。
作者:
熙哥
时间:
2012-5-2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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