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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吴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06-5-25 22:02
标题: 咨询吴律师

吴律师:

        你好,向你咨询一个问题,麻烦帮忙回答一下。

        我老婆要跟我离婚,有个女儿,她要抚养,现在2岁半。可我老婆要我每月付给女儿350元的生活费(这个费就包括我女儿平时的零食钱,服装费,小伤小病的医疗费用等)。以及以后读书的费用按实负担一半,重病或大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2000元以上的)也按实负担一半。

        但我觉得我老婆要我每月付给女儿的那个350元的生活费用太偏高了。按照婚姻法,好象应该父母各负担一半吧,但如果我老婆也同样出350元的话,那不是每月700元了吗?我想我们高县现在的生活水平还没这么高吧。我认为每月400元的生活费应该够吧,所以我认为我每月负担200元就差不多了。

        但我又拿不准到底该出多少合适(既不太多,但也够用)所以我就想向你咨询一下,就现在高县这个生活水平,我每月应该付给我女儿多少生活费比较合适?一般情况下别人离婚,双方又是怎样支付子女生活费的?(主要是因为我负担重,我的经济也确实比较吃紧,不然都不会计较这点)

        谢谢你,吴律师,请帮忙回答一下。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06-5-25 22:18

有朋友知道行情的,也请帮忙透露一下。真是谢谢。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5-25 22:31

笑对,你好!

   你咨询的问题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对孩子抚育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根据父母收入状况和当地消费水平来综合确定,一般城镇离婚案件中孩子生活费为未抚养孩子一方负担100--200左右,农村在80--120之间。医疗费、教育费凭发票各负担一半。

   双方之间的约定不影响今后随生活水平或父母双方收入状况的改变孩子可随时提出变更抚育费的要求。

   双方之间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确定。


作者: 笑对人生    时间: 2006-5-25 22:47

太谢谢你了,吴律师,我心里有数了,真是辛苦你了

原来你就叫“夜饮石门”哦

谢谢!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5-25 22:51

不用谢!请多来法治高州看看。


作者: 生命有种硬度    时间: 2006-5-26 12:30

吴律师,你又不喝酒的,叫什么夜饮石门哦?你饮的是什么呢?不会是茶吧?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5-26 19:26

呵呵,你没请我吃饭,怎么知道我不喝酒啊?茶也不错啊,退火的啊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6-5-26 22:09
就是茶,他不饮酒
作者: 瞟一眼    时间: 2006-7-21 14:34

咨询一下吴律师!

你好!请问法律有没有对开发商给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时间的限制?假如开发商今年4月交房于我,一般情况下何时才能得到房产证?请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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