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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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凡好人    时间: 2012-5-2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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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凡好人 于 2012-5-24 17: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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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平凡好人    时间: 2012-5-23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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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平凡好人 于 2012-5-24 17:1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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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阳    时间: 2012-5-23 15:40
牛......
作者: lxyongbmaox    时间: 2012-5-23 15:57
绝对的高县头条新闻,关注结果!不过高县好像没有xx局吗,只有xx局?
作者: 漂泊的风    时间: 2012-5-23 16:12
一看就是写的小说,名言名句些都有。好假哦。
作者: 说了不算的    时间: 2012-5-23 16:49
乱求说。写小说哇。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2-5-23 16:56
暂不论这稿子写得有文采,特别是最后一段,真能引共鸣的~不过,我期待的是最后的结果,期待的是事实的真像,期待的是不要官官相护,期待的是正义和良知。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2-5-23 16:59
起码,当事人或者单位要站出来给个说法
作者: 横人    时间: 2012-5-23 17: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生何求.    时间: 2012-5-23 17:33

作者: 玉麒麟    时间: 2012-5-23 17:53
看到如此猖狂的王局长的胡作非为,不禁使人产生许多疑问。一问这样的人是怎样当上局长的?二问县纪委,县组织部以及县委,政府应该对这种人作何处理?三问这种人是不是适宜继续当局长?四问警察的职责里面有保护局长吃夜宵的条款?据说前几天有一镇长酒后驾车,致人于死伤。现在又惊现如此猖狂局长,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给群众一个说法。
作者: 纪念碑    时间: 2012-5-23 17:53
ai
作者: 专门来看哈    时间: 2012-5-23 18:29
这不晓得是啥子,好J8嚣张
作者: 独善其身    时间: 2012-5-23 18:37
关注中。。。。。。
作者: 独善其身    时间: 2012-5-23 18:41
觉得吧,此帖一出,应该有人站出来告诉我们真相才是硬道理!
作者: 草莽英雄!    时间: 2012-5-23 18:52
现在的官员啊,腐败!!
以前都有钦差大臣明察暗访,为民伸冤,
现在。。。
作者: 天涯陌路人    时间: 2012-5-23 19:06
绝对真实,我才打电话问了派出所了,现在宜宾车汽车广播台都在播
作者: 清松    时间: 2012-5-23 19:23
当事人应该站出来说话
作者: haoya    时间: 2012-5-23 19:27
“一切皆有可能!”在高州不要少见多怪哈。。。。
作者: 月上西楼    时间: 2012-5-23 19:46
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天不明天。有个性,我喜欢。
作者: 李刚爹的爸    时间: 2012-5-23 20:11
本帖最后由 李刚爹的爸 于 2012-5-23 20:12 编辑

检察官危难时候显身手 受到群众赞誉
http://www.ybxww.com 来源:宜宾新闻网 时间:2011-4-28

2011年4月25日上(下)午16时许,在川云公路高县庆符镇骆家村路段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一辆货车将一位农村妇女撞倒在地,被撞妇女血流满面,躺在公路上一动不动,情况十分危急。


很短的时间内,周围的群众都赶过来了,一些过往的车辆也停下来观望,车流量本来就很大的川云公路上突然显得非常拥堵。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形势显得非常危急。这时,高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贤俊、干警邓峰、吴天虎等人外出办案正好经过这里。见此情景,王贤俊及几名干警马上下车,把警车停在安全的地方后,立即投入到这次交通抢险中。


群众的安危牵动着检察官的心,看到倒在血泊中的被撞妇女,王局长安排两名干警马上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并迅速组织疏散围观的群众,劝说大家马上离开,保护好现场,等待交警处理。


经过及时的处理,交通很快恢复了正常。一个过路的老大爷对干警们说:“今天好得你们在这里,不然还不知道会出点什么事呢!真要谢谢你们啊!”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后,王贤俊和几名干警向交警介绍了相关情况,然后离开了现场。他们身后,群众的赞扬还在继续,真是人民的好检察官。


网址:http://www.ybxww.com/content/2011-4/28/2011428100647.htm

感谢DANG培养了个“好儿子”,不明真相群众切莫围观。。。该洗洗睡啦。。。

作者: 玩玩乐    时间: 2012-5-2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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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横人    时间: 2012-5-23 21: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横人    时间: 2012-5-23 21: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权蠢一郎    时间: 2012-5-23 21:24
22楼说了什么被删除了?
作者: 横人    时间: 2012-5-23 21: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草原狼    时间: 2012-5-23 21:27
这个帖子现在到处都是哟,闹热。
作者: 专门来看哈    时间: 2012-5-23 22:09
21 l楼李刚爹的爸  你是不是专门申请个帐号来帮那个什么局长说话的哦???
跑起来别的什么事情都干,就帮那个局长说??
他有钱哦,还请水军!!!

作者: 414513192    时间: 2012-5-23 22:10
    当官的有时是好人,有时是恶人,正常
作者: 小孩    时间: 2012-5-23 22:37
我觉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知法犯法应当从重处理”,以前听说入了党在紧要关头可以免死,相当于免死金牌,我觉得很有道理,现在的官犯的错都是知法犯法的事情,而且一旦东窗事发都不是小事情(对于我们小老百姓),但是为什么要么停职检查,要么党内处分,要么开除**籍**籍。。。。。。为什么不按法律严惩,且不说严惩吧,至少要依法查办,该关的总要关吧,这样官官相卫,弄得不痛不痒让那些不好的官员觉得就算犯了错也没什么大不了,哎,写了这么多突然觉得说的都是没用的话,有什么用啊,贪官污吏,无语
作者: 横人    时间: 2012-5-23 22: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高贵的下巴    时间: 2012-5-23 23:01
玉麒麟 发表于 2012-5-23 17:53
看到如此猖狂的王局长的胡作非为,不禁使人产生许多疑问。一问这样的人是怎样当上局长的?二问县纪委,县组 ...

县委、县政府领导都不上英特网、上情网的,别指望了......
作者: 小林    时间: 2012-5-23 23:21
看帖回帖都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要人云亦云。
盲目围观多数是被糊弄
这帖子应该是廖一方发的,想想看,在洗脚店才遇到廖某,怎么在之前的事廖都知道啊。整个晚上过程发帖人整个晚上都在旁边参与一样,好像很清楚。
值得思考帖子的真实性

作者: 超级搜索    时间: 2012-5-24 00:10
如果是真实的话,符江就太吓人了。出门要小心点,最好带把匕首在身上防身。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00:49
王局长据说是高县夜游局的,算是名人了,爱和高县的恶人和混混些吃喝嫖赌,这个人酒后乱性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正常!好象高县开赌场的都要通他的关系,因为公安都要听他的,想不狂妄都不行啊!
作者: 不能不说的秘密    时间: 2012-5-24 00:50
一半真一半假.只是一面之词,慎重审视
作者: 转盘    时间: 2012-5-24 07:17
本帖最后由 转盘 于 2012-5-24 07:23 编辑

高县某局局长王局长酒后邀约朋友至高县庆符镇一按摩店内”,有身份的人不会去那种场合按摩,至少是去夜总会、宾馆吧;"王局长正在公园躺椅上悠闲的喝着茶"。有身份的人一般也不会在这种场合喝茶,至少是茶楼吧!
作者: 联想    时间: 2012-5-24 08:28
没有依据

作者: 一句话,温馨    时间: 2012-5-24 08:51
很期待最后的结果~
作者: 阳    时间: 2012-5-24 08:52
高县惊现“最牛的局长”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09:15
廖X平有关系:1、是xx中学的教师编制,但是没有上班,请长病假,一般人办不到。
               2、他的 “sy” 幼儿园是租用房管局公房,庆符xx幼儿园(1200多平方米)也是他的。
               3、某局长是他的干亲家。
               4、他的合伙人县里面也有人参与。(xx里面能提供一些廉价的幼师实习生)
               5、廖X平也找了一些黑心钱,平时也很猖狂和霸道。

作者: 高贵的下巴    时间: 2012-5-24 09:23
哪里是酒后乱性,分明是真情展示。骑在人民头上的狗官!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09:23
廖有关系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2-5-24 09:28
我奇怪为什么没有正面的回应。现在贴子越来越热闹了,不解释清楚的话。。。。。。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09:32
廖X平:原xx教师,一直长病假耍起,平时对人虚伪,经营“sy”幼儿园,(房管局公房8、900平米2000元一月),xx幼儿园(1200平米),没有人缘行吗?看他们怎么解决哦了。
作者: 小熊99214    时间: 2012-5-24 10:00
路过人 发表于 2012-5-24 09:15
廖X平有关系:1、是xx的教师编制,但是没有上班,请长病假,一般人办不到。
               2、他的 “ ...


就是文江镇的那个sy吗?
作者: huang50    时间: 2012-5-24 10:25
要有图有真相啊!!一言文字能说明啥子啊?建议图片上传

作者: 山脚下的浪子    时间: 2012-5-24 10:28
是哪个要翻天的王局长噻,你发这个出来,连哪个局哪个人都不敢说,叫我们如何好受,怕他狗日的报复你,你匿名发嘛
作者: 苍穹一笑    时间: 2012-5-24 10:47
关注结果。
作者: 追寻    时间: 2012-5-24 11:02
是那个局的局长哦咋不写怕报复啊怕就不写
作者: 啥子情况?    时间: 2012-5-24 11:13
廖也绝非等闲之辈! 个人利益啊
作者: 苍穹一笑    时间: 2012-5-24 11:20
这个帖子是不是改动过了,我记得第一次看的时候有名字描述哒,怎么后面没了?事件有眉目了?给我们这些观众摆哈撒。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11:39
听说县领导很重视,纪委已经介入调查了,希望能给大家一个公道。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11:42
怎么会有网友攻击受害人?!看不出受害人有什么错,攻击的人还有没有点良知,要么是疯狗要么是王局的走狗!!
作者: 啥子情况?    时间: 2012-5-24 12:13
若是贪官,就该整治。但廖侵占国有资产这事众所周知。也该有人管管!文江镇尚且如此,符江镇又演一则。悲哀啊!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12:19
小兔子01 发表于 2012-5-24 11:42
怎么会有网友攻击受害人?!看不出受害人有什么错,攻击的人还有没有点良知,要么是疯狗要么是王局的走狗! ...

我日哦,看事不能只看表面,什么受害人哦,事情都要一分为二的看,廖是贿赂领导,有人撑腰!
作者: 民政为你服务    时间: 2012-5-24 12:20
此事件有望在腾出一个编制来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12:25
啥子情况? 发表于 2012-5-24 12:13
若是贪官,就该整治。但廖侵占国有资产这事众所周知。也该有人管管!文江镇尚且如此,符江镇又演一则。悲哀 ...

同意观点!!!!该管哈了,把国有资产便宜占有,那是犯法的哈,政府也不JB管,把那些闲置资产改建成弱势群体的住家不可以吗?
作者: 不可一试    时间: 2012-5-24 12:28
社会是公平的,让纪委组织部查,双方都该查,一查到底~~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12:30
转发一位网友评论,说得很好!
这样的人渣是怎么混上局长宝座的?!如此流氓行径我看黑社会都自叹不如!若查证属实,肯定够成寻衅滋事罪,应当依法严惩给受害人和公众一个交待!!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12:31
不可一试 发表于 2012-5-24 12:28
社会是公平的,让纪委组织部查,双方都该查,一查到底~~

就相信政府,一定可以把事情整清楚的,大家等倒看结果%&99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12:34
大家看看“路过人”的那副嘴脸,走狗身份已经暴露无遗了,哈哈!
作者: 打瓶酱油儿    时间: 2012-5-24 12:36
[哇喔 此贴必火  高县的王局长还是多哒 发帖人要发帖嘛就写清楚三  不然矛头乱指  王姓局长个个都整的心惊胆跳的咋整喃  不过作为普通百姓  期待真相
作者: 长江之首    时间: 2012-5-24 12:44
民办幼儿园有办学资质没有,经什么部门审批的哟,符合《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试行)》不?
作者: 长江之首    时间: 2012-5-24 12:45
四川省幼儿园办圆基本要求(试行)
一、幼儿园园舍
1、幼儿园必须设置在安全区域内,远离各种污染源,严禁在污染区、危险区、噪音大的区域内或附近设置幼儿园。
2、幼儿园园舍必须符合安全、消防要求,无危房、危墙,日照充足,场地干燥,排水通畅,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要求,有围墙、大门,独门独院,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
3.园舍面积定额
(1)幼儿园用地面积

  

规模 用地面积(平方米) 生均用地面积(平方米/生)
25人以下 450 18
6个班 2700 15
9个班 3780 14


  

(2)具有与幼儿数量相当的户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供儿童使用,每生户外场地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3)幼儿园房屋建筑面积定额
每班有固定的幼儿活动室,面积不少于54平方米(若活动室与寝室共用,其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设有单独的寝室,每班每间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各室通风良好,自然光线充足。
6个班(含6个班) 以上幼儿园至少有一个用于音体、电教、多媒体、建构、美工等活动的多功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120平方米。
全园须设办公室、资料室、保健室、厨房、财会室、值班室、会议室、教工厕所等辅助用房。
寄宿制幼儿园园舍建设应增加集中浴室,6、9、12个班的使用面积分别为20、3O、40平方米,供全园幼儿分批热水洗浴及更衣使用。
4.不足25名幼儿的幼儿园或单设幼儿班,按一个班最低限标准设置。
二、幼儿园教职工人员配备
1.幼儿园工作人员基本条件
(1)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并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五年以上的幼教实际工作经验。
(2)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条件,即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者。
(3)幼儿园保育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毕业程度,接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4)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资格认可。
(5)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持证上山岗。
(6)全园教职工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史。
2.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数量
(1)幼儿园规模及班额招收3~6岁幼儿的全目制幼儿园一般不超过1 2个班,最多不超过15个班。寄宿制不超过9个班。各年龄班额如下:

  

  托班 小班 中班 大班 混龄班 学前班
年龄 2—3岁 3—4岁 4—5岁 5—6岁 3—6岁 5—6岁
寄宿制   20人 25人 30人 25人   
全日制 20人 25人 30人 35人 30人 40人


  

(2)教职工配量比例
园长:3个班以下的幼儿园设1人;4—9个班可设园长2人;1 0—1 2个班或寄宿制幼儿园设3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农村幼儿园每班.1.5—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
保育员:全日制每班配1人,3岁以下及寄宿制每班配2—2.2人。医务人员:全曰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寄宿制幼儿园应适当增加。其他人员:幼儿园所需的炊食员、门卫、保洁、木工等人员,按实际需要专门配备,不得由上述人员兼任。
(3) 不足2 5人的小型幼儿园或单设的幼儿班,按两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配备。
三、保教、卫生保健及教师办公设施设备
1.幼儿生活设备:有适合各年龄儿童的木质桌、椅、儿童床,且数量相当,每生一椅,每生一床。每班有安全、牢固且便于儿童取放的玩具架、图书架。有儿童厕所、流水洗手设备、肥皂、毛巾架、每生专用毛巾、口杯等,寄宿制幼儿园应配有温热自来水设备。
2.教育教学活动设备包括:
各类玩具应种类齐全,包括体育、建构、角色、表演、科学启蒙、音乐、美工、劳作手工等多种类型。玩具数量丰富,基本保证幼儿活动需要,且投放合理,便于幼儿取放,并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自制玩具材料、设备。根据规模,有基本满足幼儿活动需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器械。所有玩具应当安全、卫生、无毒。
适合各年龄段的幼儿读物生均不少于5册,种类是儿童数的1/5,并适时更新。配备供教育、教研使用的教师各类参考资料,幼教刊物,教师用书(理论资料、刊物)人均5册以上,有配套的教育挂图、教学卡片、操作材料等。每班配有风琴和一定数量的打击乐器,有电视机、收录机、录像机或V C D机、录像带等。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计算机和相关软件,并能充分利用。
3.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包括:具备与教师数量相当的办公桌、椅,文件资料柜及办公用品。
4.保健室医疗卫生器械配备3个班(含3个班)以上的幼儿园必须设保健室,并配备桌椅、药品柜、保健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设施、诊察床、电冰箱、体重计、灯光视力箱、听诊器、对数视力表、身高坐高计、高压,消毒锅、紫外线灯、常用消毒液、常用医疗器械、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软皮尺、暖水袋、氧气袋、外用药、防治常见病的中西成药等。
3个班以下的园所应配备卫生保健箱,并备有常规医疗器械(针、镊子、剪刀、弯盘等)、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手电筒、压舌板、敷料、护创膏、纱布、棉球、棉签、软皮尺等,同时备有外用药(红药水、紫药水、75%酒精、双氧水等)和防止常见病的中西成药。
四、保育教育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
2.认真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并落实幼儿健康检查、定期卫生消毒、计划免疫、疾病预防、病儿隔离、药物管理等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3.为幼儿提供卫生、合理、营养膳食,保证幼儿能够自由饮水。做好幼儿生活护理,不得限制幼儿饮水、入厕的时间和次数。
4.创设安全、卫生、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活动需要的生活、活动环境,开辟沙水池,环境应达到绿化、美化、净化、童趣化、教育化。充分发挥环境在幼儿活动中的作用。
5、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面向全体幼儿,注重个体差异,尊重幼儿活动意愿,关注幼儿的实际需要、经验和兴趣,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坚持说普通话,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不少于l小时。
6、做好幼儿园安全、消防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建立各项安全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配备消防设备,做好安全防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幼儿园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幼儿身心健康的实验和活动。
8、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与合作,合理利用家庭、社区的各种教育资源。
五、管理工作
1、认真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办园思想端正,有正确的办园宗旨,规范办园,依法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自觉接受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检查和指导。
2、实行园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建立园务委员会, 实行民主管理、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
3、幼儿园主办者要确保幼儿园经费投入,保证幼儿园的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有关的幼儿园收费政策,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挪用幼儿伙食费。
4、幼儿园名称中不得带有与实际不符或者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如“国际”、“中华”、“中国”、“双语”、“艺术”等字样。
作者: 我来说一句    时间: 2012-5-24 12:57
路过人 发表于 2012-5-24 09:23
廖有关系

貌似路过人和王局长在伸张正义咯,高县都有水军了哇
作者: 草原狼    时间: 2012-5-24 13:08
这个帖子非常“火”哟!!!有关部门该就此事开一个“新闻发布会”了。
作者: 专门来看哈    时间: 2012-5-24 14:12
这个路过人就是个典型的水军撒,没出事以前你不去翻廖的资料,这一出事了,你就翻别个的资料,你还认真哦。既然说廖那么好的关系,又有钱,这样都会被打????
作者: 飞一般的感觉    时间: 2012-5-24 14:17
水军打架~~~~~~
作者: 漂泊的风    时间: 2012-5-24 14:33
标题: 111
本帖最后由 漂泊的风 于 2012-5-24 15:41 编辑

111

作者: 陈六豆    时间: 2012-5-24 14:41
请当事人出来对质,金线岭做东!
作者: 苍穹一笑    时间: 2012-5-24 14:42
有人关注的一定是好贴,顶起。。让好贴永不落。
作者: 老实人111    时间: 2012-5-24 15:01
    事情都到这个份上了,说了半天哪个王局长嘛,直接说名字三。自己都怕,哪个还敢跟你申冤安!
作者: 小兔子01    时间: 2012-5-24 15:45
贴子被和蟹了还是被黒了?
作者: 路过人    时间: 2012-5-24 16:30
教师要为人师表,顾全大局,怎么查过你案子就乱说呢?自己屁股又干净,还从事教育行业,可耻,可悲!做人低调点嘛!找你的钱,Q大哥管你嘛!
作者: 新的开始    时间: 2012-5-24 17:01
杂个删了,听说上午都有达.
作者: Nudity    时间: 2012-5-24 17:17
要火啊!
作者: 文江金银山学校    时间: 2012-5-24 17:17
怎么没内容啊
作者: 哈利路亚    时间: 2012-5-24 17:23
这里有原文http://cache.baidu.com/c?m=9f65cb4a8c8507ed4fece763105392230e54f732608f9a4b68d4e419ce3b46071d26b4e871351072d9c27c6006b8492ae9e73604341420c0c18ed714c9fecf68798730447a0bf03505a26db8bd4c32c050872b9db86decad863584dfd5c4de2444ba24120c84e7fb5b1767cc&p=c633c64ad5df11a05fed8f625052&user=baidu&fm=sc&query=%B8%DF%CF%D8%CF%F9%D5%C5%BE%D6%B3%A4&qid=de8e7ba520fff42d&p1=1
作者: 哈利路亚    时间: 2012-5-24 17:24
这里又有http://mycd.qq.com/t-516682-1.htm
作者: 飘飘然也    时间: 2012-5-24 17:41
啥子东东?
作者: 平凡好人    时间: 2012-5-24 17:42
没的啥子的。
作者: 平凡好人    时间: 2012-5-24 17:42

作者: 平凡好人    时间: 2012-5-24 17:43
我喜欢,让月色来陪伴。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2-5-24 19:44
本帖最后由 小米粒 于 2012-5-24 19:49 编辑

贴子真火。
作者: 欣    时间: 2012-5-24 21:43
中午听说此事,还说晚上来看,居然被删了!继续关注~
作者: 凑个热闹    时间: 2012-5-24 22:20
楼主为啥子删自己的帖子,肯定另有隐情。
作者: 瞎逛逛    时间: 2012-5-25 12:15
一直关注中,结果帖子被“和谐”了,相信能给老百姓一个公平的说法。只是觉得那个“路过人”应该以事论事,从帖上看“廖”姓之人并无过错。
作者: 草原狼    时间: 2012-5-25 12:29
唉!咋个回事呢?
作者: 现代男人    时间: 2012-5-25 15:54
路过
作者: 独善其身    时间: 2012-5-25 17:13
居然猫扑等网站上也有了。
求真相!
作者: 罗羲勇    时间: 2012-5-25 17:36
平凡好人,你真的做的过份了点。你利用网络的力量达到你个人目的后,以所谓的“办过你的案、SORRY、-”来嘲弄网站的参与者,还能称为平凡好人么?
作者: 罗羲勇    时间: 2012-5-25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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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删除得了百度快照么

好一个此时无声胜有声
作者: fans_gg    时间: 2012-5-29 23:21
顶顶更健康
作者: fans_gg    时间: 2012-5-29 23:32
完了此帖不论真假必火了 政府不出个说法 政府岂不是很没面子啊 人最重要的是面字
这个政府就更重视了 不查过水落石出 你当政府干什么吃的 拉出去一起枪毙 丝拉撕拉的
作者: 小米粒    时间: 2012-5-30 10:56
真真假假,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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