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金线岭网友社区
标题: 本周六(6月17日)走近沙河 [打印本页]
作者: 绝地男人 时间: 2006-6-14 15:34
标题: 本周六(6月17日)走近沙河
经商议,决定本周六(6月17日)举行金线岭网友社区高县风采展--走近沙河活动。
出发时间地点:上午九时,高县农业银行门口(中华街口)出发。请参加活动的朋友在8点50 分集合。届时以金线岭旗帜为标志。
沙河的朋友9点40分左右在沙河镇政府大院集合,也是以金线岭旗帜为标志。
会合后开始活动,具体行程临时通知,下午返回高县。
符江的朋友上午8点10分在通道口集合。集体乘公交车上高县。
电话:8044790 8044459 13018173804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6 17:47:49编辑过]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6-6-14 15:39
我要去哦
[em07][em07][em07][em07]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06-6-14 21:40
顺便去吃沙河豆腐[em28][em28]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4 22:02
需要去的请跟帖并电话联系(或短信留言均可),便于统计人数,安排交通问题。上午去,下午回来。具体出发和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作者: 春华秋实 时间: 2006-6-14 22:09
我是第一次准备参加这样的活动,请问需要些什么?
作者: 绝地男人 时间: 2006-6-14 22:15
以下是引用春华秋实在2006-6-14 22:09:58的发言:我是第一次准备参加这样的活动,请问需要些什么?
有相机最好,没的也没关系。其它没什么准备的。就是要准时,还有决定了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好根据人数准备车。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4 22:43
嘿嘿,沙河豆腐不要乱吃哈,要自己付费的哦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06-6-14 22:55
以下是引用夜饮石门在2006-6-14 22:43:14的发言:
嘿嘿,沙河豆腐不要乱吃哈,要自己付费的哦
又没有说吃好多,品尝一点点,我还是跟得起钱的
作者: 四眼花猪 时间: 2006-6-15 12:14
我在沙河可以参加不??
作者: 绝地男人 时间: 2006-6-15 12:41
以下是引用四眼花猪在2006-6-15 12:14:19的发言:我在沙河可以参加不??
欢迎参加。过了估计10点前到沙河,与我们电话联系
作者: 桃花 时间: 2006-6-15 15:29
人员有限制没有?我想参加[em01]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5 19:16
凡是欲参加的,请与本站联系。届时通知出发集合地点时间。沙河方向的朋友,也请联系,便于告知在沙河的集合地点时间。
凡是愿意参加的,均可参加,但记得提前联系,便于落实车辆,有相机的带上,没有的也可以不带。关键是要记得把自己带上。呵呵
作者: 凡人 时间: 2006-6-15 22:52
挂个名[em01][em01]
作者: 笑看凄凉 时间: 2006-6-15 23:11
得不到去,遗憾中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6 12:19
6月17日走进沙河活动,出发时间地点:上午九时,高县农业银行门口(中华街口)出发。请参加活动的朋友在8点50 分集合。届时以金线岭旗帜为标志。
沙河的朋友9点40分左右在沙河镇政府大院集合,也是以金线岭旗帜为标志。
会合后开始活动,具体行程临时通知,下午返回高县。
符江的朋友上午8点10分在通道口集合。集体乘公交车上高县。
作者: 符江新诚摄影 时间: 2006-6-16 15:28
计划不错!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6-6-16 19:29
请参加活动的网友明天准时啊,8点50集合,9点准时出发。
还要强调的是要注意安全,参加活动人员安全责任自负。如有小孩必须有成年人带领监护,谢绝十八岁以下未成年独自参加活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6 19:31:45编辑过]
作者: 当当当当 时间: 2006-6-16 20:24
建议大家去那个化工厂调查一下它对沙河的污染情况~~~[em06]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6 21:35
当当当当,严重警告一次,作为斑竹没有参加过一次户外集体活动,黄牌一张!!
作者: 不老不死 时间: 2006-6-17 01:13
遗憾,不能参加![em01]
作者: 爱好者 时间: 2006-6-17 05:16
如果去胜天的话
偶一定去
现在走不开
遗憾中ING
作者: 当当当当 时间: 2006-6-17 19:46
以下是引用夜饮石门在2006-6-16 21:35:51的发言:当当当当,严重警告一次,作为斑竹没有参加过一次户外集体活动,黄牌一张!!
每个人参加与否是由他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是不是非要参加才是当斑竹的先决条件呢~~~?
OK,我记得你原来已经警告过我两次了,这次是第三次,OK,达到斑竹下课的条件了。
我自己要求辞职可以吧~~~?
撒有那拉~~~!!!
作者: 吴律师 时间: 2006-6-17 21:42
[em06]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7 21:43:10编辑过]
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6-17 21:43
你如果有什么心情不好的,可以理解。但你上升到如此高度大可不必,当然你有权这样做。但这份帖子不似你的风格
作者: 当当当当 时间: 2006-6-17 23:11
以下是引用夜饮石门在2006-6-17 21:43:28的发言:
你如果有什么心情不好的,可以理解。但你上升到如此高度大可不必,当然你有权这样做。但这份帖子不似你的风格
我没啥子心情不好的,只是你说的话让人很不舒服,原来我就给你解释过,为啥子不能参加活动,我单位上周末的活动我都从来不参加,我们领导也能理解,凭啥子你在这里气势汹汹的呢?
[此贴子已经被绝地于2006-6-18 10:44:51编辑过]
作者: 星星的歌 时间: 2006-6-18 16:56
两个好同志不要争了,一个是在调侃,一个却是认真,其实纯粹是一个误会,大家要息怒、息怒!你们这样是很不利用金线岭和谐社会和友好氛围的建立的[em01][em01]
建议两个同志一定要冷静,我先给你们吐点冷水[em14][em14](看看我吐冷水的表情,真的很卖力哦)
还有就是两位如果有啥子不满的,我在楼下抽着烟等你们吐回来。[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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