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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敢与之争锋?谁敢与之抗衡????? [打印本页]

作者: 春风123    时间: 2012-7-19 17:30
标题: 谁敢与之争锋?谁敢与之抗衡?????
本帖最后由 春风123 于 2012-7-19 17:35 编辑

某小学成绩核算如下    :  
     教研室制定,小学阶段成绩核算 班级平均分考核教师时,可以有百分之二的人数不算入总 成绩计算,某小学有几个班级是这样计算的
某班一:总人数38人,智残2人,扣除百分之二2人,实际参评人数34人 .
某班二:总人数35人,智残1人, 扣除百分之二2人,实际参评人32人。      
某班三:总人数48人,无智残,扣除百分之二2人,实际参评人数46人。
某班四:总人数34人,智残1人,扣除百分之二2人,实际参评人数31人。
...........  

试问同层次的班级,谁敢与之争锋?谁敢与之抗衡?????
无语中..................................


作者: 花生米    时间: 2012-7-19 21:45
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算法....高县教育的悲哀呀!!!
作者: 月上西楼    时间: 2012-7-19 22:04

作者: 正义永恒    时间: 2012-7-20 19:18
月上西楼 发表于 2012-7-19 22:04

以前只听说过太监”假传圣旨“,”串改圣旨“,什么时候高学位的人也成了太监了?哈哈!
作者: 凑个热闹    时间: 2012-7-22 23:48
完全是歧视智障儿童。
作者: 过路客人    时间: 2012-7-23 08:49
楼主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哟?一个学校有这样多的智残学生吗?什么叫做百分之二哟?一百名学生减两名,五十个减两个还可说四舍五入,五十以下还是减两名,真不知是怎样算,依据在何处,请将依据拿出来晒一下。
作者: 春风123    时间: 2012-7-23 21:34
你把教研室第一次下发的各班成绩和各校核算的各班成绩上报教研室的结果拿出来对比一看,就知道了!本人觉无虚言!!!
作者: 张权书画    时间: 2012-7-23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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