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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设局小区,金盾小区,迎祥苑等街上的的“违章建筑”好多 [打印本页]

作者: @@@@    时间: 2012-9-4 23:32
标题: 建设局小区,金盾小区,迎祥苑等街上的的“违章建筑”好多
本帖最后由 @@@@ 于 2012-9-7 15:0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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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amwhoami    时间: 2012-9-5 00:16
本帖最后由 iamwhoami 于 2012-9-5 00:17 编辑

这个事情不好管,因为住建局有个不懂法律法规的领导,有个喜欢替开发商开脱的领导,还有一个经常开黄腔的领导。我不晓得这个领导是通过啥子渠道整来的。我不说大家都晓得撒。
作者: 414513192    时间: 2012-9-5 00:46
是该有个规矩才对哈,
作者: 梦回三国    时间: 2012-9-5 01:54
支持政府拆除违章建筑,但对于拆除楼顶的违章建筑,是应该有个系列的规划。建议自80年代的楼顶违章建筑根据修建时间先后开始逐一拆除,这样可以让玫瑰园所有违章户口服心服自动拆除,因为几十年来都没有人过问,所以给大家造成的印象是可能觉得是允许的。如果那么久的违章建筑存在了就是合理的话,那么现在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应该合理的,因为同样已经存在了。
作者: 过路客人    时间: 2012-9-5 06:51
我根本不相信高县会有人出来管这个事,也不想高县有人敢管理这个事,高县本来就是这样的。高调牛B低调人!
作者: QWEQWE    时间: 2012-9-5 07:44
具说管理部门人些,只拆玫瑰园,只要上面不过问就不管其他小区,看来给玫瑰园的业主有仇哟,我看如果这样要整几个领导下课才是最终结果,要先修先拆才能让人服!!试问那多年来,别人在修建是你们在哪儿,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过问过,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过,所以别人都以为可以修才修的,现在别人修好了就来拆了,拿老佰姓的血汉钱不当钱,试问你们没有责任吗?你们的失责,你们的行政不作为,为什么让老佰姓为你们买单!天理为在。
作者: 一支蒿    时间: 2012-9-5 08:03
此事在没有出大问题之前,政府是不会管的,如果你能找一个地方,也可以修建。
作者: 伤心的理由    时间: 2012-9-5 10:22
梦回三国 发表于 2012-9-5 01:54
支持政府拆除违章建筑,但对于拆除楼顶的违章建筑,是应该有个系列的规划。建议自80年代的楼顶违章建筑根据 ...


作者: 追寻    时间: 2012-9-5 10:28
小地方有些小领导天天吃喝嫖赌忙得很。那管这些,再说地方小不好管打招呼的太多。楼歪歪楼倒到就有人管了哈,大城市顶楼连板房都要拆
作者: 实话实说的我    时间: 2012-9-5 10:32
梦回三国就是说得好,说出了我们的心声
作者: greenapple520    时间: 2012-9-5 11:59
强烈支持!先建先拆!一事同仁~楼主辛苦了!不要只对付玫瑰园的!
作者: 永远的伤害    时间: 2012-9-5 13:30
不过业主也有点冤枉哦:1、现在房地产老板为了赚钱,他们把顶楼抬高价格,增加面积卖给业主,并且告知楼顶你有使用权,使用权都有了,人家肯定要修,不然怎么使用,所以是被开发商忽悠了。2、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在人家修房子时你们在爪子三,人家又不是一夜间修起来的,你们上门告知过吗?物管、建设局都没有出来管过,有人炒作了你们出来邀功了。
3、还听说玫瑰园的要拿有单位的开刀,请问是单位卖给他们的吗?他们享受了优惠吗?这个时候他们为什么比别的居民就矮人一等呢?
4、请问领导们你们拆时就问心无愧吗?你们还是父母官吗?你的子民还爱戴你们吗?估计会托你下水哟

作者: 永远的伤害    时间: 2012-9-5 13:36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伤害 于 2012-9-5 13:38 编辑



作者: 伤心的理由    时间: 2012-9-5 15:03
不过业主也有点冤枉哦:1、现在房地产老板为了赚钱,他们把顶楼抬高价格,增加面积卖给业主,并且告知楼顶你有使用权,使用权都有了,人家肯定要修,不然怎么使用,所以是被开发商忽悠了。2、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在人家修房子时你们在爪子三,人家又不是一夜间修起来的,你们上门告知过吗?物管、建设局都没有出来管过,有人炒作了你们出来邀功了。
3、还听说玫瑰园的要拿有单位的开刀,请问是单位卖给他们的吗?他们享受了优惠吗?这个时候他们为什么比别的居民就矮人一等呢?
4、请问领导们你们拆时就问心无愧吗?你们还是父母官吗?你的子民还爱戴你们吗?估计会拖你下水哟、、、、、、说得好
作者: QWEQWE    时间: 2012-9-5 15:28
建设局就不拆建设局职工小区,大家一起上访,
作者: 心不设防    时间: 2012-9-5 16:14
政府办、县委办、建设小区都有搭建的篷,这是合理的?领导也应该从自身出发,从重点出发,文江镇80年代的预制板修建的房子,楼上修建建筑,这么多年没人过问?小区自家楼梯上去搭建个简易的篷,用于遮遮雨,就成了你们的眼中钉?建议从哪些真正存在隐患,楼顶上修建起成套住房入手吧!社会需要和协、团结!
作者: 心不设防    时间: 2012-9-5 16:20
杀鸡给猴看的工作方式解决一大片楼房搭建问题是很可笑的,从根本入手,解决隐患发现问题,好多已经修成套房子,哪才是隐患,才是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作者: 心不设防    时间: 2012-9-5 16:21
能做领导决对是聪明人,是顾全大局的人!能做不稳重的事?
作者: 实话实说的我    时间: 2012-9-5 16:58
公理何在?道义何在?如果要拆,那就喊商家退我们购房时多交的那时多平米的钱钱。
作者: 小林    时间: 2012-9-5 19:12
这个社会全乱了。
作者: 实话实说的我    时间: 2012-9-5 21:57
!!试问那多年来,别人在修建是你们在哪儿,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过问过,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过,所以别人都以为可以修才修的,现在别人修好了就来拆了,拿老佰姓的血汉钱不当钱,试问你们没有责任吗?你们的失责,你们的行政不作为,为什么让老佰姓为你们买单!天理何在?
     前人修后人跟这修,建设好了,规划好的实施马上要喊拆了,心里头会不难过?打破了正常的生活秩序,让人心神不定、惶恐不安,只怕精神病都要整起哦,这不是扰乱民心吗?
作者: greenapple520    时间: 2012-9-5 22:13
拆吧!拆吧!拆吧!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民心可畏,
事情闹大了的话,整下去一两个当官的就安逸了。。。

作者: 高手为搞    时间: 2012-9-6 00:03
没买或买不起顶楼的都高呼“拆、拆、拆”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买了顶楼的都喊不许拆,希望能修则修,最好修个十层八层,整成电梯公寓,搞个空中开发还省了拍卖地皮的钱!住建部门最好睁只眼闭只眼算了,以免破坏“生态平衡”。
作者: 心不设防    时间: 2012-9-6 12:12
书记巻款逃跑、局长带11块表、军人欧打空姐,哈尔滨事件还没揭开冰山一角,高县城管掀风作浪杀鸡给猴看了!
作者: qazqaz    时间: 2012-9-7 15:08

作者: vivoo    时间: 2012-9-7 16:10
实话实说的我 发表于 2012-9-5 21:57
!!试问那多年来,别人在修建是你们在哪儿,没有一个部门出来过问过,没有一个部门出来管过,所以别人都以 ...

个人觉得也不能这样说吧,难道你杀了人,十年来没有部门来管,没有部门来问,你就没有违法了?十年后发现你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判你的刑吗??这样说,太缺理性思维了。

不过行政执法部门应该事先告之违法行为,才能进一步做出处理,这是需要的。

作者: 实话实说的我    时间: 2012-9-7 20:53
本帖最后由 实话实说的我 于 2012-9-9 17:55 编辑

从城市规划角度来说,该拆就拆撒,但是我想城市规划总不能只规划玫瑰园吧?
作者: 实话实说的我    时间: 2012-9-7 21:11
神经病都要整起,整疯了就跑到县委县府去住起。
作者: 勇敢的心    时间: 2012-9-7 23:20
阶级斗争新动象,挑起群众斗群众。宁可经济不发展,社会不进步也要玩权术,谁负责,谁买单,都是老百姓。
作者: 随之风    时间: 2012-9-9 12:32
高手为搞 发表于 2012-9-6 00:03
没买或买不起顶楼的都高呼“拆、拆、拆”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买了顶楼的都喊不许拆,希望能修则修,最好修 ...

一针见血。
作者: sos@@@    时间: 2012-9-10 10:42
就是,违建好多哟,人些都不自觉!
作者: 伤心的理由    时间: 2012-9-10 22:08
和谐最重要
作者: 青云绿茶    时间: 2012-9-11 15:34
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拆除违规建筑行为,好好整治一下符江的乱建乱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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