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仓土先生商榷
读仓土先生文章《李逵日志——领导得掌握的忽悠功夫》(载《杂文报》2011年5月20日),觉得有四个问题值得商榷。
一、仓土先生文章中有数十处应该分别运用“的、地、得”的地方,除两例外,其余全部都无区别地只用了“的”。这不太妥当。从语法的角度说,“的”、“地”、“得”都是结构助词,但是在运用上它们是有区别的。“的”放在名词前,和前面的修饰或限制词语一起构成名词性短语。如仓土先生文中:“人人羡慕的青年才俊”。 “地” 放在动词前,和前面的修饰或限制词语一起构成动词性短语。如仓土先生文中:“无奈地摇了摇头”(注: “地”原文为“的”,系笔者所改)。“得”则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和后面的词语一起构成述补式短语。如仓土先生文中:“弄得人家破人亡”。笔者以为仓土先生文章中“无奈的摇了摇头”、“忙不迭的道谢”、“正想狠狠的多砍几斧”等文字中的“的”应当改动为“地”;而“任林冲说的天花乱坠”、“能把王母忽悠的下凡,把道士忽悠的信佛”、“这次三人赔的血本无归”、“有几个兄弟为争位置打的头破血流”、“你长的真丑”、“我最讨厌别人说我长的丑”等文字中的“的”应当改动为“得”。其实仓土先生文章中也有两例运用正确的:“我才懒得跑这么远救你”、 “弄得人 家破人亡”。这也说明仓土先生还是赞同“的”、“地”、“得”在运用上有区别有分工的。
二、从标点符号的使用上说,仓土先生文章的标点也有不太妥当之处。仓土先生文章中有段文字:“我问李兖为啥不跳,李兖转过头对我说,黑哥,我还有很多话憋在心里难受,(请注意这个逗号。)我说我们都是要死的人了,有啥话你就直接说吧。”很显然,李兖说的话到“心里难受”处就结束了,这里应该用句号“。”而不应该用逗号“,”。否则就会把后面“我说我们都是要死的人了,有啥话你就直接说吧。”当作是李兖说的话,而仔细体会文意,“我们都是要死的人了,有啥话你就直接说吧”应当是“我说”的。不是吹毛求疵,而是这个逗号已经影响了文意的表达。还有一段文字:“李兖说:黑哥,以前我总说你长的板正,其实,你长的真丑。”既然“李兖说”的后面用的是冒号“:”,那就表明是李兖的原话,就应当把李兖的原话“黑哥,以前我总说你长的板正,其实,你长的真丑”加上引号“”。
三、关于货币的文字,仓土先生文章中出现了五处:“宋老爹急了,把棺材板卖了,凑了一百斤黄金”、“吴用的书童都扛着大锭银子赶来下注”、“押了一千金,真是脑袋被门挤了”、“原来押一千金赌宋大哥输的,是宋青”和“吴用召开会议,赞扬了这次赌博,说这次赌博吸引赌资黄金一万两”。这也有商榷的必要。“一百斤黄金”、“ 一千金”,这都是汉代使用的货币。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一斤金又称为一金。两汉朝廷常常以大量黄金赏赐贵族大臣,无一例外都是以斤为计算单位的。而所谓的“黄金”、“金”是黄铜并非真金。古文中的"金",什么“一诺千金”,“一字千金”,都是铜,而且还不是纯的,一般是外表很像黄金的铜锌合金。试想,生活在宋代的人物却在使用着汉代的流通货币,这无异于今人提着铜钱去买电视机一样,要有多滑稽就有多滑稽。笔者也知道仓土先生的文章是以古喻今,但是仓土先生文章中的人物生活年代毕竟是在宋代,那么文中的一切就得与之相应相称,总不能不受限制地搞“时空穿越”吧。其实,宋代的流通货币也不是“大锭银子”和“黄金”,而是铜钱。黄金是大户人家才有的,而银子一般人的也没有多大,大多数平民百姓使用的还是铜钱。银子成为流通货币只在明清两代。那是因为明清两代对外贸易活跃,外国白银大量涌入的缘故。明清小说都是以当时的生活情况为常识对前朝前代进行描写的。《水浒》也不例外。
四、仓土先生文章中有两处文字:“毕竟装逼换不来银子,稳赚不赔的买卖不做是傻帽。”;“但没人希望死在别人前面,还被人骂做傻×”。文中的“装逼”和“傻×”是当今很时髦很流行的词语,不过却是脏话,很低俗的。有人曾考证过,国骂“妈妈的”、“他妈的”实际上是由“妈妈的×”、 “他妈的×”演变而来的。“牛皮”、“吹牛皮”也是由“牛×”、“吹牛×”演变而来的。但是它们都由于删掉了低俗的“×”或改变了低俗的“×”而变得中性,才得以进入文字的神圣殿堂,才让我们运用起来不会那么脸红。过去人们羞于说出口的字眼,现在倒好,堂而皇之地摆在桌面上了。真不知道是由于世风的变化,“×”已经进化得很中性很高雅了,抑或是随着时间的积淀,今天人们历练得更加脸厚了?时髦的不一定就是高雅的,流行的不一定就是通用的,建议大方之家还是慎用、不用,更不要推波助澜,把疽痈当作宝贝。
2011年5月28日
原载《杂文报》网上沙龙2011年5月31日)
“消访”续貂
一雁飞先生的文章《新编〈十万个为什么之仕途篇〉撷录》(载2011年2月15日《杂文报》)思想深刻,形式新颖,行文流畅,确实是篇好文章。但白璧似有微疵,谨以此就教于大方之家。
《新编〈十万个为什么之仕途篇〉撷录》在回答“快速有效减少访民数量和上访次数的措施有哪些”时,有这样一段文字:“但通常贯用的针对访民的快速有效的措施是:一是加大围访、堵访、截访、消访力度;二是让访民签订‘永不上访保证书’;三是公开批判、游街;四是办培训班加强思想教育;五是关进精神病院治疗;六是依法判刑等。”只要稍加分析就可以看出,文章中第一点与第二、三、四、五、六点是不能并列的。因为第一点是宏观方面的,第二、三、四、五、六点则是微观方面的。第一点是从总体上说采取的措施,比较抽象,而第二、三、四、五、六点则是具体说采取的哪些措施,比较细化。如果一定要使之并列,那就必须把第一点中的“围访、堵访、截访、消访” 具体细化,“围访” 采取了哪些措施,“堵访”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其余类推。再看第一点中的“围访、堵访、截访、消访”,它们之间也是不能并列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围追堵截”, 据说是出自**的文章《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一雁飞先生把“围追堵截”活用为“围(访)、堵(访)、截(访)、消(访)”也算精彩。但是,“围追堵截”是并列的,而“围访、堵访、截访、消访”之间不是并列的。“消访”,顾名思义就是消除上访,是宏观方面的,是从总体上说。而“围访、堵访、截访”则是 “消访”的具体措施,是微观方面的。“消访”是目的,而“围访、堵访、截访”则是手段。
再补充三点以进一步完善一雁飞先生文中的“等”:七是把守村头路口。“不少基层政府和领导者不分青红皂白地将上访者一律视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的‘刁民’,严加防范和阻挠。有的地方甚至派人手持警棍大棒守在村头路口,比当年严防鬼子进村还警惕百倍地严禁欲去上访者出村”(见《杂文报》2011年2月18日秦泽忠先生文章《法律岂可随意限定?》)。八是雇用不法保安公司。“近有媒体报道,这类手段,又有了质地飞跃——有的雇用不法保安公司,受雇于人,竟然对信访人员秘密绑架非法拘禁(见《杂文报》2011年2月8日孙焕英先生文章《“信访连降”只能说明——》)。”九是株连九族。父母子女之间或兄弟姐妹之间若有上访人员,就停止该上访人员相关亲属的工作,令其“待岗”,以便协助政府劝阻该上访人员,直至“息访”为止。此措施据说颇有成效。在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任职工作的亲属们头上高悬着达摩克利斯之“下岗”利剑,试问谁敢不用心? 2011年2月28日 (原载《红袖添香》文学网2011.11.15)与谁“会师”?
央視五台2010年11月21日在“亚运快讯”报导中打出了一行字幕:李宗伟、林丹会师羽毛球男单决赛。这就叫人犯糊涂了。李宗伟原本是马来西亚羽坛名将,什么时候加入了中国籍并且与林丹一起提前为中国羽毛球队锁定了男单冠亚军呢?这样明显的错误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呢?梢加分析就会发现原来是“会师”惹的祸。在互联网上随意点击,类似的“会师”比比皆是:“林丹淘汰朴成焕,与李宗伟会师羽毛球男单决赛(福建之窗)”;“亚运男子棒球 中华台北击败日本与韩国会师决赛(华夏经纬网)”;“伊朗男篮扬言亚运夺冠,主帅:期待与中国队会师(广西新闻网)”等等。
究竟什么叫“会师”呢?查阅《现代汉语词典》,“会师”的注解是:几支独立行动的部队在战地会合,也比喻几方面人员的会合。很清楚,前者是本义,后者是比喻义。《现代汉语词典》的注解没有错,但是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一些人没有注意到,那就是“几支独立行动的部队”(或“几方面人员”)它们各自的上位词必须是相同的一个属概念,否则是不能“会师”的。以中国广播网的报导为例:林丹横扫朴成焕挺进决赛,陈金惜败李宗伟无缘会师。在此例中“林丹”和“陈金”各自的上位词虽然没有在文中出现,但非常明显应当是“中国羽毛球队”,也就是说属概念“中国羽毛球队”包含种概念“林丹”、“陈金”。所以这个例句中“会师”的运用是正确的。同样运用正确的还有:“郭跃4:3胜福原爱,与李晓霞会师亚运女乒决赛(凤凰网)”;“汪鑫、王适娴会师,中国队锁定羽毛球女单冠军(中国广播网)”;“梁文博不敌傅家俊,斯诺克会师丁俊辉梦碎(腾讯网)”等等。反过来说,如果种概念不从属于属概念,那一定是不能“会师”的。“李宗伟”这个种概念从属于属概念“马来西亚羽毛球队”,而“林丹” 这个种概念从属于属概念“中国羽毛球队”,所以“李宗伟”和 “林丹”是永远也不能“会师”的。换成通俗的说法,必须是属于“内部”的才能“会师”。 类似的如“中华台北男子棒球队和韩国男子棒球队”、“ 伊朗男篮与中国男篮”,这些种概念分别从属于不同的属概念,互相之间不属于“内部”,所以它们永远也不可能“会师”。除非它们重新从属于一个更高级的属概念。再举两个极端的例子就非常清楚了。抗日战争期间,八路军115师与日本第5师团21旅团两支各自“独立行动的部队”,在平型关“战地会合”,能够说是“会师”吗?辽沈战役中,人民解放军东北野战军在辽宁黑山、大虎山地区与国民党军"西进兵团"(又称廖耀湘兵团)“战地会合”, 难道也可以说是“会师”吗?
2010年11月23日
(原载《师苑》2011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