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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谨防对女生自杀案的媒体审判 [打印本页]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6-7-23 17:02
标题: [转帖]谨防对女生自杀案的媒体审判
谨防对女生自杀案的媒体审判
作者:普嘉
7月5日,上海卫视“东方夜新闻”节目进行关于“庭审女生自杀案、教师集体鼓掌”的讨论,并开通了观众短信发表意见的互动环节。结果,几乎所有的观众都一边倒地站在自杀女生家长一边。笔者上网搜索到相关新闻:吴雯雯自杀后,家长要求校方承担相应责任得不到满足后,将温州市第七中学和班主任邱雪梅起诉至温州市鹿城区法院。首次开庭,被告方教师在己方律师发言后,集体鼓掌喝彩,导致原告吴立俊情绪激动,拍案而起,以至被迫休庭。   目前,这个案件并没有审结,处于休庭阶段。在法院还没有作出最终判决的时候,媒体就迫不及待地参与到案件审判中,是不合时宜的。在这带有明显倾向性的报道推波助澜下,舆论几乎一致谴责学校以及老师,有的评论说老师道德沦丧,有的评论甚至说:“这一阵热烈的掌声和喝彩声,让我意识到这几十个人,并非是有‘人类灵魂工程师’美誉的人民教师,而是一群两足直立行走而无羽毛的冷血动物——这样说,可能还侮辱了动物,因为动物毕竟还不会在经过精确算计后,为一个同类的逝去而高兴。”   这样的舆论氛围,无疑会给接下来的法院审判工作带来压力,甚至影响公正裁决。要是判决支持了学校,法院难逃被扣上“缺乏人性”的大帽子;倾向于自杀女生家庭的判决,是否一定合法合理?法院应该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审判,不能被所谓的“人性”所左右。悲哀的是,以往的很多案件表明,舆论往往会影响法官的思路,对法院的判决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   女生的自杀,按照报道的说法,是和老师的“批评刁难”有关;而按照法理,老师对学生的批评与学生的自杀,可能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再来看看集体鼓掌,是不是教师道德沦丧的体现。笔者认为,教师的掌声不是针对吴雯雯的死亡本身,而是站在自己立场上替自己说话。法院没有作出最终的判决,媒体不能对案件的审判指手画脚,新闻报道理应公正客观,否则就有误导的嫌疑。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无言    时间: 2006-7-23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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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夜饮石门    时间: 2006-7-23 19:09

法官应以法律\理性\良知来裁判.

首先是正确适用法律,以法律来判断和衡量案件;

其次,需要以理性方式对待案件和适用法律;

第三\在具体应用法律时在正确适用的前提下,法官应有起码的正义和良知.

法谚说:司法审判是人类正义和良知的最后一道防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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