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关心掂记着下岗再就业职工,高劳社发(2006)4号文件转发了宜劳社发[2006]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了许多鼓励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如:“凡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经营满1年后的次月,可申领一次性400元自主创业奖(每人只享受1次,由就业服务管理局在其失业证上注明并建立微机档案)。申请奖励时由本人向经营地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提出书面申请,街道(乡镇)在次年每季末前将享受奖励人员情况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按要求填报《宜宾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奖申报表》和《宜宾市申报个体经营自主创业奖人员花名册》(附后)并附相关资料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其营业执照合法性和经营时间,报同级就业服务管理局审查,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定。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划拨到街道(乡镇),街道(乡镇)统一发放到个体经营者”等。这是党和政府对下岗及再就业人员的关怀,还有许多优惠,请关注,这里因版面因素无法全转,请谅解。
真的是福音哦
400元哈哈 能解决问题吗而且只有一次 我看领了也是耻辱 还是多给点创业人员的优惠政策,在经营过程中多开点绿灯就什么都好了,失业人员们天不会塌下来的靠自己吧 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救世主 这点只是赏 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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