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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职工维权逐级上访揭国企改制黑幕
因为老职工的逐级上访,华侨总公司转制中的黑幕被揭开。
净资产6000余万元的国有企业,转制为民营企业时,只卖了173万元,而企业原总经理控股达82.6%,引起了众多职工不满。无权参与认购股权的职工逐级上访引起重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此案,揭开了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总公司)国企转制中的黑幕,公司总经理冼希明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日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推翻原有股权配置方案,冼希明持股被判无效,华侨总公司目前正准备对公司股权重新配购,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背景】
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个人控股82.6%
原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下称华侨总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下设3个子公司,实有职工26名。2000年1月24日,华侨总公司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即佛山市建设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建交公司)请求,将该公司及下属3家子公司整体改制为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2月1日,华侨总公司向建交公司提出改制申请,并提交16名职工签名同意的《佛山市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改制方案》(下称《改制方案》),拟以16名职工受让该公司的全部资产。该《改制方案》第4部分规定了改制后公司的股权设置。2001年2月7日,建交公司作出批复,同意将华侨总公司改制,并原则上同意该《转制方案》的股权设置形式。
2001年4月26日,华侨总公司完成企业转制,由包括华侨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冼希明在内的14名职工受让了华侨总公司全部资产,将华侨总公司改制成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盈溢公司),并由该14名职工制订了《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经股权变更,盈溢公司实有股东13人,其中,冼希明个人持股66.6%,并以宋允森、纪云二人的名义购买16%的股权,则冼希明实际控制了82.6%的股权。
但该股权分配方案,排除了10多名原职工的认股权,事实上构成了冼希明个人控制盈溢公司的局面。
2002年7月26日,冼希明因在华侨总公司改制中涉嫌贪污犯罪被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6日被逮捕。2005年7月7日,汕头市中院认定冼希明犯有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冼希明提出上诉后撤诉。
【进展】
股权诉讼风云迭起原公司职工胜诉
冼希明贪污罪行败露后,原华侨总公司职工为认股权事宜,多次奔走于建交公司、盈溢公司投诉,在多次投诉未果的情况下,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职工们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冼希明持有盈溢公司82.6%股权的行为无效;判令建交公司、盈溢公司依法分配上述股权给原告周世宁等原华侨总公司(除被告冼希明以外)的员工。
冼希明辩称,华侨总公司的转制过程完全符合法定程序,其转制方案是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同意的,冼希明持有的66.6%的股权是合法有效的。另原告所称冼希明另外16%的股权是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得来,没有事实依据。
职工的代理律师则认为,冼希明利用其总经理职务之便,在盈溢公司股权认购上未召开职工大会,未征求职工意见。冼希明利用职务之便,拒绝包括原告在内的10名员工认购股份,严重剥夺了原告的合法认股权。2006年1月12日,禅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华侨总公司改制方案冼希明持股行为无效。2006年4月13日,二审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冼希明上诉,维持原判。这宗错综复杂的国有企业改制的股东权纠纷案以职工胜诉终结。
原华侨总公司职工向盈溢公司、建交公司申请重新分配冼希明违法持有82.6%的股权。现盈溢公司、建交公司正依照《民事判决书》规定,依法重新分配上述股权,使原华侨总公司职工认股权得到维护。
职工说法
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
这么大的一笔资产怎么就进入了私人的腰包?针对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言人利用各种手段在国有企业转制中利用私权大肆侵吞国有股权82.6 %一事,记者采访了当时没有分到股的原华侨住宅建设总公司的赵某(化名)和分公司华侨物业公司员工李某(化名)。
据李某介绍,2001年4月28日收到总公司下发的放假通知书,发现公章换了。他们几个人有些疑问,当时就询问总公司办公室的人员,办公室回复说:“总公司已经转制,分公司还没有转制,下一部分轮到分公司转制。”
但李某了解到,2001年4月26日,华侨总公司完成企业转制,由包括华侨总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冼希明在内的14名职工受让了华侨总公司全部资产,将华侨总公司改制成盈溢公司,并由该14名职工制订了《佛山市盈溢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办理了公司设立登记。经股权变更,盈溢公司实有股东13人,其中,冼希明个人持股66.6%,其又以宋允森、纪云二人的名义购买16%的股权,则冼希明实际控制了82.6%的股权。但该股权分配方案,排除了李某在内10多名原职工的认股权。冼某就这样欺下瞒上侵吞国有资产。
“为此事我们先到市纪委告状,但纪委没有回复。后来又去了省纪委2- 3次,没有回复。过了1年多,仍没有回复,我们4人直接到中纪委,中纪委当时表示‘怎么可以这样欺上瞒下侵吞国有资产’,立刻派人着手办理了此案。现在中院已经把股份判下来要重新分配股份。”李某说。
据当时分到股权的赵某介绍,此次国有企业改制确实让这几名职工利益上受到了损害,包括当时的纪某、宋某这些人。当时,宋某表示如果不公开分配股权的程序,他将不参加,冼希明则表示“不要可以转到他名下,开会的时候你不在不会影响到转制,如果不愿意你可以不占股份。”
后来冼希明自己写好了公司转制的方案,并在会议上宣布5万元一股,并且要求马上交钱。冼希明则利用包工头借鸡生蛋购买了股权。在分股过程中冼希明还放风说公司在香港侨溢股份有限公司赔了3000多万元,但当时侨办经济科在查账时候发现,账上只写明投资2000多万元,为此事情还与冼希明发生过争执。
专家说法
怎样看待国企转制问题?
佛山市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傅江景
国有企业转制还是要转的,通过转制让企业明确产权问题,这样企业才会走得更远。
但国有产权转让,被一些人认为是最后一次廉价而丰盛的宴席,一时间成为令人垂涎欲滴的“唐僧肉”,有些人动用一切手段、关系试图加入这场“盛宴”。国有资产流失的渠道有很多,而在资产转卖过程中发生的流失,成为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形式——转让国有产权没有完全进入市场,难以发现国有产权的市场价格,很难判断国有资产是保值、增值还是贬值?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暗箱操作、收受贿赂、低估贱卖国有资产。
企业转制涉及到被转制企业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他们会十分关注转制的整个过程。因此,应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监督企业整个转制工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工会在转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好职工积极参与转制,让他们知法懂法,对转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举报。另一方面与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编辑:冯怡驹) 请看看为什么非要告到中央才能告翻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