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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 意味着什么?
这几天,笔者所在城市,有个公司的老总在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发表了《工薪一族自助建房招募函》,呼吁组建个人集资建房俱乐部,自己家园自己造, 而且提供了网址, 发起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 咨询及报名者大有人在,批评及反对者也不少,实际上,早在2001年,北京就有人发起成立一个“造房合作社”,结果还不是流产,上海、南京等地也有人尝试过了,但随后都归于沉寂了,因为有如下几个问题是很难解决的.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 个人集资建房, 意味着是一种倒退, 不符合社会分工原则,我们知道,在农村,以前是家家户户批到宅基地后建房, 而今天在城市,却又回归到小农做法, 其实是把本来可以集约的成本又粗放扩大了,只是说是一种倒退的现象.
但是目前飞涨的房价真的让人目瞪口呆, 据相关报道, 房地产在长三角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几乎占了地税收入的二到三成左右, 如2004年上海来自房地产的税收直接贡献约为400亿元,而上海当年的地方财政收入为1119.7亿元, 这就很明白,政府在控制房价方面,不可能有多大的作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关于个人集资建房现象的出现,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能否实现,从很大程度上说是不可能的,因为个人合作建房专业性非常强,实施起来难度较大的,而且相关问题必须要解决的.
1. 土地问题. 建房肯定要地皮,集资者可以从土地交易市场拍得土地使用权,竞拍土地使用权自然人也是可以参与的,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不成问题的.但是个人集资建房者在土地使用权竞拍过程中能竞争过房地产开发商吗? 比方说同样的一块地,你个人集资者出1亿,房地产公司出到1.5亿,房地产公司可以把土地成本转嫁到将来买房人身上,而个人集资者有实力也把价格提高到1.5亿元甚至更高吗?
从这点看,显然就不可能拿到地皮的.退一步说,就是拿到了地皮,也许,付出的代价比开发商更大,这样肯定不符合经济原则的, 比如说,政府出让的住宅地皮100多亩,总价可能超过2个亿,而个人集资建房可能只募集到5000万元,其缺口如何解决?
2. 人心问题. 个人集资者可能来自不同的行业,就是说如何能让大家相互信任,齐心协力办好集资建房这件事?谁负责,集资款由谁掌管,如果大家相识还好,彼此不相识,如何叫人放心?卷款潜逃又怎么办? 再说,房子建成了,谁住一楼,谁住顶楼,而且房子的面积可能不太相同,这些现实问题,如何解决?
3. 建设前期及中后期问题. 我们知道,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到正式动工,前期准备工作可能要一年的,有时可能出现拆迁纠纷,这也是个难题的,解决不好,也许要好几年的,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要同国土、规划、建设、消防、人防、工商、税务等部门打交道的,在建造过程中,也要同质监、安监、公安等打交道,对个人集资者来说,这些手续能不能顺序办成,是个很大的问题?后期还要街道,派出所,物价及房管部门打交道,这些操作问题必须要熟悉的,
再说集资建房者以较少的代价来获得住房,风险与收益是均等的,肯定要考虑风险因素,集资者拿到土地使用权后,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行事,不是想造多少就造多少,建筑质量是受到严格控制的,如果在建造过程中,出现烂尾楼,怎么办? 产生一些矛盾,比如说上述所讲得拆迁问题,要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发生了经济损失是如何分担,在同官方打交道过程中,发生其它费用也是如何分担的. 所以以上这些问题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是较难解决的,所以各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雷声大,雨点小,只是昙花一现.
因此,个人集资建房现象的出现,只是意味着工薪阶层对过高的房价不满,要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低价房屋,但因各方面的原因,个人集资建房,意味着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说是美好的蓝图,也许会引起政府的重视和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