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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大家伸出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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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8-26 13:48

正文摘要:

                8月22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柳湖公园溺毙一名8岁男童,该地是观赏水池,喂有金鱼,但水深2米有余,周围护栏仅50公分左右,水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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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颜 发表于 2013-8-27 00:40
又是一场悲剧!逝者亲人请节哀!
看过那么多评论,我相信,死者家属并不是想用孩子讹钱。但是,这样做有理吗?
8岁的孩子贪玩好耍活泼好动,为什么家长只顾打牌而不看护好孩子?别怪我在伤口上撒盐,我也是有孩子的人,这是活生生血淋淋的教训!我只想所有的父母都引起重视,再多的钱也是买不回孩子的命的!不知道多年之前高县游泳池淹死的小孩的事件还有没有人记得?也是因为父母打牌,这种悲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为什么就没有人警醒?
出事了,就觉得冤了,开始找政府了,网上发帖子诉说冤情,政府在这方面有多少责任,咨询过律师吗?法院大门天天开着,真的冤了,请律师帮忙,好吗?
说句心里话,我只是为那脆弱的、花骨朵一样稚嫩的生命感到惋惜、心痛,对于不负责任的人,就算现在是所谓的泪流满面、伤心欲绝我也觉得不值得同情……
另外,如果这个事情之后,政府会彻底整理柳湖公园,或许是唯一让人觉得欣慰的事情。
列车员 发表于 2013-8-31 01:27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0:34
政府公共设施安全防范不到位,所以政府必须要负责!

那家长监护不到位,要不要负责任呢?
qazqaz 发表于 2013-8-27 10:42
社会风气不正,楼主就像现在社会的医闹一个样,不分理由就要你赔钱,说到底还是为了钱钱钱钱,
刀兵 发表于 2013-8-26 17:00
政府应该为溺毙儿童一个说法,将不负监护责任的监护人枪毙。

点评

就是讨个说法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26 19:16
发表于 2013-8-28 06:08
小孩走了是很伤心,但是喊这么多人在网站上乌烟瘴气的“要公道”,有意思吗?网站又不是法院。你们这样做不得不让人觉得你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想用小孩的不幸来绑架舆论,要挟政府。说真的,这样做根本没用,只能让大家更加鄙视你们。

点评

  发表于 2013-8-28 13:09
小米粒 发表于 2013-8-26 23:35
   不晓得楼主要大家伸出什么援手?又要如何伸出援手?我能够理解家长的丧子之痛,也觉得可惜了.不过,理解归理解,同情归同情,感性要最终要回归理性,所有的理解也要服从法律,不然纯粹就是无理取闹了.如果这样闹下去,家长认为可以减轻自己监护不力的责任,让自己的良心好过点,那就继续闹下去吧,前提是你忍心让你的孩子一直躺在冰冷的"那里"总也入不了土.人都没了,再找些所谓的借口要赔钱,可能社会上仅存的同情都没有了,还谈什么援手呢?何必呢?
一生平安007 发表于 2013-8-26 14:10
最好将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讲清楚、明了。看高人有能为力不

点评

2013年8月22日下午4点50分左右,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柳湖公园观赏鱼池处溺毙一名8岁男童。 该水池中有两个凉亭,凉亭周围的护栏仅50厘米左右,水深两米有余,水质无比浑浊,可视深度仅10厘米左右。试问,这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26 19:14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9-3 08:53
江湖 发表于 2013-9-1 08:48
政府都是这个样子,要程序,要合法,要有人在,要该他那块管的,要领导通知才能管的,还有就是要。。。
家长呢:没注意掉下去了,我不会水,怕下去也上不来,等别人来旧,时间就是生命,不会水就别到河边玩。
路人呢:不晓得咋回来,没听清楚.....
现在啊,啥事都会有,不公平的事情太多太多,
前两天深圳那个美女呼救了三个小时才有人来旧,你就能和那边比吗》
泥石流 发表于 2013-8-29 22:46
带孩子的家长们一定要引以为戒!
流浪在庆符 发表于 2013-8-29 13:44
支持,楼下的跟上哈~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8 13:08
叮叮当 发表于 2013-8-27 22:17
你一直在说政府安全设施不到位,请问你依据的什么标准?小孩不是随随便便就倒进池子的,是自己钻进去的 ...

.............
美丽四季 发表于 2013-8-27 23:51
findakiss 发表于 2013-8-27 23:31
孩子的爸妈确实是有疏忽大意的地方,但是总不能时时刻刻的陪在孩子身边吧。如果孩子的成长都要求我们必须形 ...

这个社会就是那么可怕,公路上有路怒族,有飞车党,还有公路杀手。生活中有人贩子,有变态狂,杀人强奸犯。在孩子没有长大到能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时候,在家要家长或者亲戚照看,在学校需要老师看管。在公共场合更需要有人盯着。意外往往就发生在你瞬雷不及掩耳之时。
findakiss 发表于 2013-8-27 23:31
孩子的爸妈确实是有疏忽大意的地方,但是总不能时时刻刻的陪在孩子身边吧。如果孩子的成长都要求我们必须形影不离,那这个社会未免也太可怕了。完善好公共服务体系,给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成长环境,这是政府基本的责任和义务之一吧!孩子,这个世界处处都存在着危险,望你在天堂一路走好!

点评

这个社会就是那么可怕,公路上有路怒族,有飞车党,还有公路杀手。生活中有人贩子,有变态狂,杀人强奸犯。在孩子没有长大到能有自我保护意识的时候,在家要家长或者亲戚照看,在学校需要老师看管。在公共场合更需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8-27 23:51
叮叮当 发表于 2013-8-27 22:17
本帖最后由 叮叮当 于 2013-8-27 22:37 编辑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0:34
政府公共设施安全防范不到位,所以政府必须要负责!


你一直在说政府安全设施不到位,请问你依据的什么标准?小孩不是随随便便就倒进池子的,是自己钻进去的。要追究责任,应该政府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家长过失杀人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2:12
凸 发表于 2013-8-27 12:09
如果真正是个破政府早特么把你抓起来了,还容的你在这里乱BB。

我无语。。。。。。
发表于 2013-8-27 12:09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6 15:18
高县那破政府,无语!

如果真正是个破政府早特么把你抓起来了,还容的你在这里乱BB。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1:09
渣小公主 发表于 2013-8-26 21:11
舆论啊,不明真相的围观。终于知道为什么中央要抓那些网络大谣了。
围观者众,什么样心态的人都有。不过我 ...

法律应公正,真正要以实事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才能体验法律的公正。 不可歪曲实事,是非不辨,欺骗世人,人在做,天在看,会报应!这些幸灾乐祸的人要记住。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1:08
法律应公正,真正要以实事为根据,法律为准绳,才能体验法律的公正。 不可歪曲实事,是非不辨,欺骗世人,人在做,天在看,会报应!这些幸灾乐祸的人要记住。
麻辣烫 发表于 2013-8-27 10:34
小米粒 发表于 2013-8-26 23:35
   不晓得楼主要大家伸出什么援手?又要如何伸出援手?我能够理解家长的丧子之痛,也觉得可惜了.不过, ...

政府公共设施安全防范不到位,所以政府必须要负责!
一生平安007 发表于 2013-8-27 10:18
       一个家庭正常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无私的,但表现方试就千差万别。作为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则仼,公共场所管理者与所有者也应有一定的无过错则任。最好通协商达成一定的妥协,社会必定要和谐要发展希望我们能从中看见什么、学会什么并做好什么??!!个人观点哈
风漫思竹 发表于 2013-8-27 10:01
你这样无理取闹有意思吗、你自己想想到底是谁的错,还叫网名伸出援手,怎么帮????
风漫思竹 发表于 2013-8-27 09:47
家长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这是家长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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