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 发表于 2017-9-10 13:28 说的好 |
| 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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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权利好 |
| 为什么迟迟得不到解决!政府在干什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
说了浪求多,问题解决了没撒?!![]() |
| 咋还没公平? |
癞子 发表于 2017-5-18 19:59 和谐社会 |
癞子 发表于 2017-5-18 19:59 和谐社会 |
| 法院判了嘛,就执行嘛,你们不执行,人家没得办法的,肯定才这样做 |
| 其实我认真看了你们这个事的,是委托了高县公路局主持调解的,不是得没有办,你们首先是要找公路局,请人家来帮你办,帖子的事情,要删除,对扯横幅的事和上网这些事,应当有所表示,以示诚意。不然你把高县有关你这个案子的全部机关单位统统骂一遍,也就过个嘴瘾,房子还是住不灵醒。咋个想得出来,臊了人家还想人家来给你下矮桩? |
| 搞清楚一个问题,你这是刑事案还是纠纷?如果是刑事案,可能该抓的都已经抓了,如果是纠份,靠的是说理与调解,连践踏都出来了,大幅横幅扯起,谁会站过来参与解解?再说了,房子又不是养护站的人住,人家根本就不急你这个事,老实讲,房主是弱势一方,弱势了,还这么恶,这么臊人家,你自已换个位置,你干不干?如果都是来帮助解决问题的,说白了,是来添乱的。不要添乱嘛,你这不是害人家房子吗? |
| 执法者是花瓶嘛? |
| 权利践踏了法律 |
| 谁的错理应由法院说了算这就是公平正义 |
| 有意思 |
高兴之人 发表于 2017-5-14 11:33 谢谢朋友关注 ![]() ![]() ![]() |
曹友权 发表于 2017-5-14 00:16 谢谢朋友支持,舣们实在无法,养护段把路堵了,我们连门都出不了,特別是渠沟这么深,小孩,老人安全得不到保障 |
| 谢谢朋友们的关注,目前法院已同意再次找高县公路局调解,养护段若再不执行法院判决,我们只好采取下一步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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