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教育局 翠屏区人事局 关于引进区外在职优秀教师的通告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为区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一批在职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 一、引进名额及岗位 名额:50名。提供岗位69个,其中中学(职中)42个,小学23个,幼儿园4个。 具体岗位见岗位表,也可直接向翠屏区教育局咨询,咨询电话:0831—5166899。 二、引进条件 引进区外在职优秀教师条件:具有学校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以申请,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二)具有省级以上特级教师称号; (三)近5年内被市(地)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四)
近5年内被市(地)级及其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德育工作者; (五)近5年内获县(区)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 (六)近5年内获省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职能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教师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者。 三、引进办法 采取免予考试,只进行考核的办法进行。考核在翠屏区引进区外在职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用人学校组成专家考核组并组织实施。 四、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07年6月
1日—
6月12日上午12时(星期六、星期天休息)。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政工股(宜宾市复兴街54号)。 报名手续: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荣誉证、反映自己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报名时只能选定一个岗位,同时带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3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后予以登记报名。 考核时间:2007年6月13—14日。 考核地点:各引进人员学校。 五、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者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制和岗位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在职优秀教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区纪律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监督,以维护整个引进工作的公开、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本《通告》由翠屏区教育局、翠屏区人事局共同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