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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自来水公司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县城镇污水处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污水处理员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高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表》条件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 2、能吃苦耐劳,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调配。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4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的第一日未满46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4日(8:30—12:00, 14:30—18:00)。 (二)报名地点:高县第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高县庆符镇百通村二组。电话:13508199928,0831-5580888)。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高县自来水公司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5、符合加分条件的,由工作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用人单位签章),并附个人社保缴费依据(社保经办机构签章)。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即开始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全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不相符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分值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污水处理相关知识。如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则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操作和动手等实际工作相关能力。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环节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除外)。 五、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岗位实际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7、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核 由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核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相同岗位报考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均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十、纪律要求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对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5583380 十一、本公告由高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5580888 高县自来水公司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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