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福利房交易的五年限定,现今是否仍然具备法律效力?因前段时间闻悉国家出台新的二手房交易规定不知是否囊括福利房?
楼主:你咨询的问题,没有只针对福利房或经济适用房.福利房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说法,现在已不再实行福利房政策,对困难\低收入群体国家开展的是经济适用房政策.
关于你咨询税收优惠问题, 不是对福利房五年限定,而是"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应持有关材料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免征营业税手续。地方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凡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免征营业税。" "2006年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fficeffice" />
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执行销售非普通住房政策,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
四川执行的普通住房标准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其标准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 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2008年10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文件 :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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