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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全身赤裸被勒死 特殊习惯暴露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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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8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4日,火车站一出租屋内突发凶案,一名卖淫女在性交易中被人勒死然后劫走财物,接到报案后城关邢警大队第七中队立刻展开侦察,经过十余天的奋战,终于将歹徒抓获。但令费尽心机策划的歹徒出乎意料的是,“供出”他的不是别人,正是他喜欢将裤管入到袜子里的职业习惯。 凌晨零时54分,城关刑警大队第七中队值班室内电话铃声大作,值班领导副中队长宋兰军接通电话,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火车站轮胎厂附近的一处家属院发现一具女尸,有外伤。接到指令后,宋队长立刻带领侦查员赶赴现场的同时向分局主管领导庞自来局长汇报情况,并马上成立“9.04杀人案”专案组,由刑警七中队陶泉队长担任专案组组长,随后庞自来局长协同法医、技术人员也赶到现场。

案发现场在火车站东路308号302室,是一套普通的两居室,分东西两间,共有三张床。在靠东的一间的双人床上躺着一具女尸,面部青紫、舌眼迸出,脖颈上有明显的勒痕,表情非常恐怖。在死者的身上盖着一床厚厚的棉被,办案人员揭开棉被发现女尸一丝不挂。在靠床头的地面上扔着一团卫生纸,卫生纸的下面有一个使用过的避孕套,但在不远处却扔着两个撕开的避孕套包装纸。两间房屋都有明显被翻动过的痕迹,后经了解死掉的女子苟某,24岁,陕西宝鸡人,是马路对面某发廊的卖淫女,6月份因卖淫被桃树坪收容所收容,十几天前才从离开收容所。据悉,该发廊的老板是一对湖南籍夫妇,租用的这套两居室就是进行交易的场所。但奇怪是当干警对该发廊进行调查时,才发现夫妇两人已经不知去向。

敌视卖淫女伺机报复

经查该小灵通正是死者苟某的小灵通,而且唐某的指纹与现场提取的指纹完全一致,于是二中队陈家彪队长立刻对唐某进行了突击审讯。铁证如山,唐某最终对犯罪过程供认不讳,令干警们非常意外的是唐某并不是因为嫖资发生冲突而杀害苟某,而是他对卖淫女的一种深深的敌视。唐某交代,自己是东乡县唐汪乡人,20岁,2004年8月,他在红古打工时曾经找过一次卖淫女,对方不仅掳走了他身上的200元钱并且纠集几名男子野蛮的殴打了他,自此他怀恨在心,决心伺机报复卖淫女。9月3日,唐某休假,他从安宁工地坐车到西站购买了一根自行车的线闸,然后又到火车站附近找到苟某交易。就在进行第二次性交易时,唐某拿出了准备好的线闸将苟某勒晕,随后又将线闸打了个结将其勒死。随后唐某取回了80元交易款,并抢走了苟某的小灵通以及50元现金,并且将地上的避孕套放进了自己的口袋,但终因一只避孕套被扔在地上的卫生纸掩盖没有带走。

唐某归案后,民警收拾死者苟某的遗物,一件事让专于研究特殊人群心理的宋兰军副中队长以及张清明警官感到非常震惊。死者苟某虽然是一名卖淫女,但她已婚,丈夫在兰州打工,两人的感情非常好。经刑警队同意,记者翻阅了死者的遗物,其中有一本是苟某6月13日到8月15日期间的日记,整整60多篇日记,几乎每篇的开头都是以“老公”两字开头,日记里非常细致的描述了苟某对夫妇两人分离的思念以及将来的憧憬,她渴望经过两人努力的打拼,夫妇能拥有漂亮的房子、可爱的小孩……在一个偌大的信封里,装着一千多颗纸叠的心,每一个上面都写着丈夫的名字以及自己的愿望。宋队长告诉记者,他曾问过苟某的丈夫是否知道苟某卖淫的事情,对方沉吟半晌后回答,知道,但为了生活和将来没办法。这件事情对他震动非常大,原来以为卖淫女不可能有什么真情可言,但从苟某的遗物来看,她的生活全都围绕在了自己的丈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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