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七届中小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大赛
美术、书法参赛学生须知
一、比赛时间:4月16一17日,美术:幼儿组70分钟,小学一组100分钟,小学二组100分钟,初中组160分钟,高中组360分钟;书法:幼儿组40分钟,小学一组50分钟,小学二组60分钟,初、高中组90分钟。
二、比赛前20分钟持参赛证进入指定考室。
三、字迹工整,准确无误地填写试卷密封卡。
四、除参赛试卷外,考生备齐带好绘画(书法)用具(如笔、墨、砚、颜料、画板、毡子、草稿纸等以及其它特殊画种需要的纸及材料等)。
五、美术类:
1.现场命题作画,题目在赛场现场公布。
2.作品表现形式和使用材料不限,但限平面作品。工具、材料自备。
3.作品规格:国画为四尺宣对开或三开,其它画为54×40厘米。
4.参赛学生必须在作画前填写好参赛标签的每一项内容,并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
六、书法类:限毛笔书法,题目在赛场现场公布:毛笔书法尺幅为四尺单条。
1.工具、材料自备。
2.参赛学生在作书前填写好参赛标签的每一项内容,并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
3.参赛书体:幼儿组、小学组楷、隶、篆书任选一种,其余组别必须书写两种书体。
七、参赛学生试卷卷面不得署名。
八、参赛学生不能在赛场内交谈、喧哗、有急事须经监考人员批准后办理。
九、在同一时间内参加美术书法两项比赛的学生,时间上自行作好安排调节,在该项目未比赛完以前均可参加。
十、参赛学生应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共同维护赛场纪律。
十一、比赛结束后,参赛学生将试卷和填写完毕的试卷密封卡工整地放在桌面上后,方能离开赛场。
大赛办公室
附件2
宜宾赛区美术、书法比赛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项 目 |
组 别 |
地 点 |
备 注 |
4月16日上午
8:30—11:30 |
美术
(160分钟) |
初中组 |
市三中南食堂
一楼(宜宾县、高县)
二楼(其它区县) |
参赛学生自带绘画、书法工具和颜料、墨汁,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比赛用纸。 |
书法
(90分钟) |
初中组 |
市三中北食堂一楼 |
美术
(180分钟) |
高中组 |
市三中北食堂二楼 |
书法
(90分钟) |
高中组 |
市三中北食堂二楼 |
4月16日下午
2:30—5:30 |
素描
(180分钟) |
高中组 |
市三中美术教室 |
4月16日下午
3:00—4:10 |
美术
(70分钟)
书法
(40分钟) |
幼儿组 |
市三中南食堂 |
4月17日上午
9:00—10:40 |
美术
(100分钟) |
小学一组 |
市三中南食堂
一楼(宜宾县、高县、南溪县)
二楼(翠屏区和其它区县) |
书法
(50分钟) |
小学一组 |
市三中南食堂
三楼 |
美术
(100分钟) |
小学二组 |
市三中北食堂
一楼(宜宾县、高县、南溪县)
二楼(翠屏区和其它区县) |
书法
(60分钟) |
小学二组 |
市三中北食堂
三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