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旅游局
关于举办高县乡村旅游“发现之旅”摄影采风大赛的公告
为提高高县“川南休闲度假目的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发现和挖掘高县“醉泉之乡、绿韵高县”的独特魅力,
充分发掘宣传高县特色鲜明、资源丰富的历史文化及自然景观,现面向县内外摄影人士举办高县乡村旅游“发现之旅”摄影采风大赛。
一、主办单位:高县旅游局
二、大赛主题:发现乡村之美
三、参赛作品题材:
(一)反映高县历史文化、城乡风貌、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节庆、饮食文化等,同时能集中体现高县吃、住、行、游、购、娱某一方面特色的图片。
(二)图片黑白彩色不限,艺术风格不限,内容真实、健康向上。
四、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为高县境内拍摄的原创作品,且为近期创作作品。
(二)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或最大JPEG格式拍摄,保留RAW或TIFF原始数据文件备考。如采用胶片拍摄,请提供扫描电子文件,保存胶片备考。
(三)参赛作品投稿时应冲洗至8-10寸,黑白、彩色均可,画面清晰,不得装裱或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如作品入围,
则请提供原始数据文件、扫描电子文件或胶片。
(四)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五)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六)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力,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旅游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七)参赛方式:由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的纸质和电子文档直接送达或邮寄至高县旅游局。每幅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后写明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
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作品简明文字说明。
(八)参赛时限:2011年5月19日——2012年1月31日
五、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评奖:主办单位将在2012年2月聘请摄影界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对入围和获奖者将在2012年春季“高县乡村旅游节”启动仪式上颁发证书
和奖金,并对获奖和入围作品进行集中展览,汇编成册,妥善保存。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
三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奖10名,荣誉证书,奖金200元(若参赛作品数量少于30件,则取消该奖项);
入围奖若干名,荣誉证书,精美纪念品。
六、本比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四楼高县旅游局办公室
邮 编:645150
电子邮箱:gxlyj2010@126.com
联 系 人:严莉
电 话:0831-5583885
高县旅游局
2011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