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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供电中断半城告急 村民坚持先赔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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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5 13: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供电中断半城告急 村民坚持先赔再修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解危作者:徐雄 蒋智奇 向斌 发布时间:2006-07-04 15:06:38 中国法院网讯 6月29日,重庆市永川市人民法院通过积极引导当事人庭前调解,于受理案件的当日,成功调处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局永川市供电分局诉被告吴太华侵权纠纷一案,使危及永川半个城区的供电问题得以及时解决。 6月27日凌晨2时许,永川供电局10千伏永开Ⅰ线3#-4#段因雷击造成A相导线断落在地,导线掉在双龙村二社社员吴太华的房屋上,造成该瓦房屋檐受损。事故发生后,供电局立即组织人员现场排危抢险,但却因赔偿问题受到被告的阻拦。由于该段线路地处电路枢纽,如不及时修复,将导致永川近半个城区继续停电。考虑到事态严重,原告请来永川市中山路办事处、永川市安监局、双龙村村委、社长等相关人员组织协商,但均因双方就赔偿问题分歧过大而无法达成一致。 6月29日上午9时,永川供电局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永川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安排有着丰富审判经验的办案人员着手办理。由于该案事实清楚、案情简单,为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及时恢复线路的正常供电,保证居民安全用电及工厂的正常生产,承办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庭前调解。 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分歧较大,对立情绪较强,承办法官注重情感沟通,从法律和道德等多方面入情入理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寻求双方的心理结合点,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果断制定调解方案,抓住有利时机快速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上午11时,双方当事人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由永川供电局赔偿吴太华房屋损失费25000元,并当场兑现,同时吴太华亦解除了阻工行为。该协议兑现后,永川供电局马上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下午3时,供电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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