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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与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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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 1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4315日新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一步加大了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如: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霸王条款内容无效等等。

结束时间: 2014-4-12 10:58 裁判: 高县消委会

正方观点 (0)

增强了消费者消费维权信心

反方观点 (0)

消费者消费维权信心并没有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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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11:31 | 只看该作者
    新《消法》中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有了更加明确和精准的要求,如:保持期、产品包装与说明、价格明示、质量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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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4-4 09: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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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4-5 11: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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