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近来,全国多地出现不法分子谎称“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以参保人社保卡被盗用、异常、停用等为由,通过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进行诈骗的情况。其常见诈骗手法为,告之持卡人如下内容之一: 一是社保卡(医保卡)出现异常或个人医保帐户有问题,××时间之前将冻结帐户、停卡或者销卡; 二是购买了×××违禁药品或涉嫌超量购药,将罚款停用社保卡,要求转接×××电话处理; 三是社保卡(医保卡)在×××等异地被盗用,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核对个人信息或拨打×××电话; 四是有社保补贴未领取,要求留下联系方式; 五是谎称在医院看病时发生欠款,要求立即返款。 不法分子以此进一步套取持卡人个人信息,诈骗转移资金到指定帐户,达到诈骗目的。 为此,我局再次郑重声明: 第一,我市没有“社保中心”或“医保中心”这样的机构。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不会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社保帐户密码和金融帐户密码。 第二,我市发行的社会保障卡保卡目前还没有开通声讯电话、手机短信业务,相关业务应到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 第三,请妥善保管您的社保卡,一但丢失应立即挂失,切勿向他人泄露您的社保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切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更勿按其提示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第四,如果社保卡在使用中有何问题,请向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831-2323511。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2日 原文引自http://www.scyb.hrss.gov.cn/content/2015-3/27/20153279334013386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