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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高县的农行、信用社强行要求对公客户购买“支付密码器”,还有“制式协议”。笔者听了许多购买了“密码器”的单位经办人员抱怨,好奇认真地看了“协议”,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是垄断行业地“制式协议”,是如此的霸道,如此的荒唐。让我们看看“协议”提要:
一、是客户“自愿”购买,和要求使用;二、出了差错(有10个项目)全是客户的错,银行无责任。三、银行要求客户支付密码费。四、出现纠纷可协商和找法庭。(笔者认为此款为伪善)。
在笔者看来,这种霸王条款可谓欺人太甚,有句歇后语叫:木匠带板枷,自作自受。银行强迫客户当木匠。我想,客户不当此倒霉木匠行不行?一、我不自愿,二、单位支票、印鉴起码有2至3人保管;三、单位自己搞错,不需要银行负责;四、可否签一个不购买“密码器”协议。笔者好事,打电话找银监局和人民银行反映情况,114查号台说,两个单位在宜宾市电信局无登记号码。呜呼,难道两个单位隐身。。。。。。
很多中小企业再目前形势下,享受不到贷款权利。而自己的流动存款又要套上“密码器”,难怪有许多小企业在银行只有一个空户头,银行的“老爷们”和管银行的政府“官老爷们”,认真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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