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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 南广河纵贯高县80多公里,是全县53万人民的母亲河,是县城和沿河群众的饮用水源,保护好南广河流域是每一名高县人的神圣职责。 南广河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数十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近年来,沿河网箱养鱼所投放的饲料、鱼的排泄物等大量沉入水底,造成了有机饲料和鱼粪长时间进行无氧发酵,产生大量的甲烷和沼气等有毒有害气体,打破了生态平衡,水质遭到严重污染,不仅影响到经济发展,而且已经动摇了我们生存的基础。取缔网箱养鱼、保护好水资源、还碧水蓝天美景是全县人民的愿望和期盼,是一件迫在眉睫、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大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高县境内的南广河段从即日起禁止从事网箱养鱼等集约化养殖活动。“有天大困难,也要取缔网箱,确保全县数十万群众的饮水安全!”县委、县政府已下定决心。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方能可持续发展。根据工作安排,请已在该水域从事网箱养鱼等集约化养殖活动的养殖户,务必于2012年5月31日前自行拆除现有养殖设施,停止在该水域从事网箱养鱼等集约化养殖活动。在规定时间内未拆除的养殖网箱,将依法强制拆除;对妨碍、阻挠网箱拆除工作的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爱护母亲河,共同保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高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