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青山大水 于 2012-9-23 00:30 编辑
免除农税提留后的小农民有没有纳税? (应该了解的纳税常识)
(有感于曾有网友以嘲笑的口吻问我:“难道我在街上买一颗白菜也纳税了?”据有关砖家学者调查,此类人士竟占九成其中包括绝大部分政府官员,这一现象充分说明国民麻木的本质及官员愚昧无知的程度可鉴一斑,故闲聊一下关于纳税的话题)
近日,河南省委领导在去一贫困山区调研时,有村民由衷感叹,“我常想,过去俺农民种粮交税还能为国家做点贡献,现在啥税也不交了,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俺现在一点贡献也没有……说实话,俺心里很惭愧。”(据6月8日《河南日报》)
应当说,作为一个普通山区农民,能有一种作为公民的责任意识,是难能可贵的。不过,简单地认为取消农业税后,农民“啥税也不交了”,感觉失去了为国家做贡献的荣誉感,这其实是一种误读。这一误读,甚至有着不小的市场,此前,湖南常宁农民蒋石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起诉当地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就曾说,现在已经取消农业税,蒋石林是否具有纳税人的资格?(可见此局长就是浪费税费的垃圾)
实际上,农民纳税并非只有农业税一种方式,众所皆知,中国的税收以流转税为主,这意味着,任何一次商品或服务消费行为都在向国家纳税,农民买种子、买农业生产资料、买日用品,都向国家纳了税。
农民不仅仅纳了税,而且在国内商品和服务含税高的背景下,农民的纳税数额还不菲。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农民属于低收入群体,相对其收入而言,他在生产生活消费中所纳的税金,占其收入的比例比一般群体要高,所以,以纳税和收入比考量,农民算得上是一个高税负群体。
此外,该村民还表示,“国家还给这补贴那补贴”,认为自己“一点贡献也没有”,深感惭愧,这其实也大可不必。 农民自以为“啥税也不交”,我们当然可以认为,是农民自己过于无知。对于这种无知,有些人会加以嘲笑,甚至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换一个视角,我们就应该觉得奇怪:政府税务部门收了农民的税,居然把“保密”工作做得如此到家!农民购物,还能拿到商店出具的发票或小票,税务部门收了农民的钱,却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这若非刻意隐瞒,起码也算工作疏忽。
交税种种而不自知,这不能不归咎于我国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疏离甚至遮蔽了纳税人与政府的关系。在发达国家,个税占政府税收的大头,公民对政府的“贡献”明摆在那里。个税是直接税,个人该交多少,政府从个人收入里拿走多少,一目了然。而在我国,个税只占政府税收7%,纳税人口比例也低,大部分的税是趁人们消费时抽走的。结果就是,很多人交了税却自以为“啥税也不交”,起码不知道交税到底几何。自以为“啥税也不交”,自然很难担当监督政府的公民责任。
但间接税并不必然导致纳税人对纳税事实的无知,事实上任何国家都征收间接税,所不同者是有些国家把纳税的事实明确告知纳税人,不厌其烦,而我国税务机关显然未尽告知义务。同样是商品价格含税、商店代扣了税收,在欧美消费者会得到一张纳税凭证,其上明列纳税金额,而我国把这事给省了。
也许有人会觉得,给消费者出具专门的税票,这样很麻烦,而且推广的成本很高。但收税和纳税本来就是很麻烦的事,既然政府收税,就不该怕出具税票麻烦。任何人向政府交税,就与政府构成契约关系,理应享受相应的权利,其中一项就是纳税的知情权。现在税务部门片面宣传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而忽略他们的知情权,其实极不利于培育人们的纳税意识。如果税务部门善尽告知义务,人们会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尊重,从而说服自己依法纳税。面对农民纳税而不自知的现实,有关部门不该继续疏忽下去了。 纳税的常识 ●一袋价格为2元的盐,包含大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
每2元钱的盐中,有14.5%的增值税,1.5%的城市建设费
●你去餐馆吃饭,最后结账时不论多少,餐费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每瓶3元的啤酒包含大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 ●如果你吸烟,每包烟8元,其中大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 ●你去理发店理发,费用的5.5%是营业税及城建税。 ●你花100元买了一件衣服,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 ●如果花100元买一瓶化妆品,其中除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 《摘自2008公民税赋手册>>
假如车价报价是10万,购置税10%(全国统一),顾客需交税10÷(1+17%)×10%=8547元,实际支付10。8547万,注意这里面还有个17%,这是销售商的营业税,交给国家的,也就是说,10万=真实价+真实价×17%,算下来,真实价=8。547万。大家不要忘了,商品出厂时,还有一个市场税,知道多少吗?30%。这样咱们再算算吧!8。547万=出厂价+出厂价×30%,算下来,出厂价=6。574万。
从出厂6。574,到顾客手中10。8547,你看看国家收了多少税吧,这就是中国车比外国贵的原因.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显示:一块在内地售价为2700元的瑞士进口手表,将包含17%的增值税392元,30%的消费税623元,11%的关税267元。中国学者对比中美的物价发现,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的售价,比国内同类商品便宜50%。学者认为,中国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等流转税导致物价居高不下,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所以,减少消费品当中的税收成本,是降低消费品价格的一个选择。
在商场购一套500元的衣服,其中就涵盖了17%的增值税和13%的营业税;40元一张的电影票含营业税12元,三口之家看场电影缴税就达到了36元;每斤2元的食盐中,就有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然而,现实中绝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原来我们买衣服、看电影、吃盐时都纳了不少的税。公众不知情,最应归咎于相关部门的工作失职,因为西方不少国家的通常做法就是,在超市和商店的收银条上都详细列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具体数目,而遍观国内,根本找不到类似做法。
如果你的税前月薪10000元,除去四金和个税,实际拿到手7052元。公司为了给你支付10000元钱的税前薪水,公司要支出14150元。如果你买了总价100万元的新房,有50-70万元会通过各种渠道流入政府腰包。你平时的任何消费,都要交近15%的税,不过这是你不知道的(《羊城晚报》1月25日)。
我国税负到底高不高,就馒头而言,除了要缴纳高达17%的增值税之外,还要缴纳营业税、所得税等。也就是说,吃到嘴里的一元钱馒头,税收成本恐怕远不止2毛钱。这还不算那些形形色色的行政管理规费。对于馒头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如此课重税,既有悖税收本义,也容易降低民众幸福感。事实上,去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比2009年增长22.64%,而去年的GDP增长率为10.3%。税收增幅较大,而且远高于GDP增幅,这也意味着降低税率并不是不可能。
我国的税负确实挺重,税负重就意味着民生多艰,要张扬纳税人的尊严,除了减税,还应及时地把纳税人究竟享有那些权利、税收的具体流向给公众说清楚。
税收信息不对称,则更值得反思。我们只知道每消费一件产品,都要为其纳税,却不知道到底为其缴了多少税,又是以什么名目征的税。小到馒头,大到房屋、汽车,所缴税更是多如牛毛。可我们知道,在不少国家,商品的税收或者直接标注在价签上,或者打在购物小票上,让消费者对所缴税额一目了然。至于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去向,对公众更是一笔糊涂账。税收征管信息本是对称的、双向的,公民有义务上缴个税,国家也有义务向社会公开税收的去向,信息对称了,义务对等了,税收征管才会透明。如果降不了高达17%的馒头税率,那么公布这17%的企业增值税到底花在了何方,总算是不过分的要求吧。
纳税人的概念,现在多数人都不太陌生。只是,对于“纳税”,我们未必有着多么精微的理解,恐怕大部分人的理解都还仅仅停在“个人所得税”这个狭隘层面吧。
而且,不光是个人,有时在公共政策层面,都还会有这样的蹩脚规定出现。比如有些地方的某种“限购令”要求,非某地户籍的外地人如需购买某物,需要供连续5年(含)以上在此地缴社保或个税证明,才能获得购买资格。这样的限购举措,在舆论层面招致的较为一致的诟病主要集中在“排外”方面。
当然,这一点是赤裸裸的,地球人都能看出,故不需要过多着墨。不过,其中的细节却也折射出一些不为人注意的对纳税的理解误区。“提供个税证明”,似乎把纳税仅局限为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事实上,纳税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有消费就有纳税,各种税费几乎贯穿所有消费过程中。
公众的税收知识缺失也与一些人的误导有关。浙江省政协委员周建桥在浙江省政协会议上提出了这样的建议:限制不纳税的居民购车,“你都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还要买辆车,开到马路上添堵,给国家增加额外的负担”。这一言辞极其雷人!芸芸众生,我们每个人其实都是纳税人,只要生活在这个国家,只要有衣食住行,都在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何来“不为国家纳税做贡献”一说?不得不说,周委员背后站着一大批误导公众的公职人员(同时也让我对那位周委员的文化水平深表怀疑,难道他连这样的基本常识都不懂?不可能吧?要么他们是有意误导群众,要么,他是个没有文化的爆发户,那个委员光环一定是花钱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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