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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353名贫困精神残疾人获药费补贴
近日,高县残联对新申报药费补贴的贫困精神残疾人进行了资格审核、确认。至此,该县享受服药补贴的贫困精神残疾人已达353人。 据悉,凡属高县户籍且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服药的精神残疾人,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向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高县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审批表》,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残疾人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村、社区委员会加具意见,经乡镇残联审核并报县残联审批。该县残联审批后发放医疗救助卡。 贫困精神病残疾人持该卡到高县精神病医院取药,每人每年可享受400元至800元的药费补贴。(高县残联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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