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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检查,督促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农民工子女入学长效机制,以流入地为主,在政策支持、费用负担、接收渠道、教育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减免贫困子女九年制义务教育段的杂费、课本费,补助部分特困生的寄宿生活费,提高入学率。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教育部门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体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平等接受教育;财政部门落实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政策;公安部门强化校园周边治安整顿力度,加大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子女伤害案件的查处。
四是建立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牵头,每月召开1次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交流、协调会,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钟贵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