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法庭:连接天各一方当事人
1月4日上午8时30分,陈秀丽走进法庭时,心里震了一下,她环顾了法庭四周,没有看到要与自己离婚的丈夫李新雨出现在原告席上。“我一个农村妇女,不知道丈夫不在场时,法官将如何对自己难以维系的婚姻作一个决断。”
“现在开庭。”坐在审判席上的俞隆彬是福建沙县高桥法庭庭长。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上的电脑里清晰地显示了原告的图像,国内首起通过网络审理的跨国案子,在沙县法院第二法庭进行。
陈秀丽睁大双眼对着视频画面看了又看,她用本地话叫道:“新雨,画面中的人是你吗?”
“是的,秀丽,我也看到你了,只是,很对不起,我们在这样的场合见面。”法庭传来了远在秘鲁的李新雨的乡音。此时,秘鲁时间是2007年1月3日19时30分,原告在秘鲁的住所内端坐在电脑前。
审判长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进行确认后,开始了QQ视频审理。接下来的程序与平常并无二致。审判长主持庭审,书记员将法官、原告与被告视频交谈的整个过程记录下来。除了中途几次网络中断外,一切进展顺利,庭审只持续不到一个小时。半小时后,法庭将庭审笔录传真给远在异域的当事人签字确认。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李新雨和陈秀丽都是福建省沙县高桥镇人,五年前李新雨去了秘鲁经商后,夫妻两人再也没有联系。按照管辖,他们的离婚案属高桥法庭审理,由于李新雨不能回国,案子要通过网络审理,开庭地点就搬到了沙县法院第二法庭。
与往日在这里开庭审理案件不同的是,法官席、原告席、被告席位换上了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QQ法庭把天各一方不同时空下的当事人连在一起,所有的诉讼程序通过视频和语言系统远程进行。这也是俞隆彬运用QQ法庭审理的第5起民事案件。
俞隆彬告诉记者,QQ法庭审理第一起案件就得到法院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春节后沙县一家网络公司派员对第二法庭进行布线,在法庭不同方位装上摄像头,把开庭情况投放在大屏幕上,让不在法庭的一方当事人看到庭审现场。同时,设立QQ法庭也是适应将来更多远程开庭审案的需要。那时,确实不能到庭的当事人,只要自己有一台电脑,就可以在家中参加庭审。
“小吃现象”催生QQ法庭
“QQ法庭完全是因当地的客观实际应运而生。”俞隆彬所说的客观实际指的是遍布全国各地的沙县“小吃”现象。
“小吃”作为沙县经济的一大产业,全县有十几万人在外经营,仅高桥法庭所辖的3个片区7万多人口中,在外经营“小吃”的就近3万人。“而一旦涉及官司,一方当事人身在他乡,或出于经济考虑或联系不上,往往不愿或不能到庭参加诉讼,这就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俞隆彬介绍说,在高桥法庭受理的民商事案件中,因为一方当事人在外,公告通知参加诉讼的占有相当的比例,而以公告的方式审理,结案至少要半年以上,效率不高。有的当事人因为没有看到公告未到庭,法庭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缺席判决,但办案的效果不理想,往往产生新的社会矛盾。如何让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2006年2月就任高桥法庭庭长的俞隆彬一直思考着这一问题。
2006年4月,高桥法庭受理一起妻子诉丈夫黄兴离婚案。黄兴在东莞经营沙县小吃4年多,从未归家。在4月24日开庭前一天,俞隆彬才和黄兴联系上。
“明天就要开庭了,我无论如何都赶不回去。”4月23日下午俞隆彬在家里接到黄兴的电话后,两人就在网上聊了起来。“现在可以开视频会议,何不利用视频开庭,这在技术上已不是难题。”QQ视频聊天给俞隆彬带来灵感,他的想法得到了对方的同意。
俞隆彬马上开始了准备工作,先向县法院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又找后勤部门增设电脑,试机,调试多人语音系统。“为了万无一失,我回家后和法庭的电脑模拟了远程视频,才放心睡觉。”第二天的视频庭审十分顺利。
“假如通过网络,外地的当事人只需就近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参加庭审,就会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精力和财力的消耗。这种审判模式既方便了当事人,又可以避免当事人之间的正面冲突,为法院的审判模式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平台。”沙县法院副院长余其兴说。
俞隆彬告诉记者,基层法官面对的当事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但都乐于接受网络开庭。在第一起网络开庭之后,高桥法庭又先后审理了3起离婚、抚养权案。
QQ审案:是耶,非耶?
俞隆彬告诉记者,网上开庭自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对它的争议就一直存在。
有评论指出,法庭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庄严肃穆的地方,从法庭坐席的排位,到法官着法袍持法槌,形成了法庭独有的氛围与神圣感。而把平时用来聊天娱乐的网络QQ,作为法庭审判的平台,显然不具有正式法庭庄严肃穆的气氛,在仪式上显得轻率,是时尚外表下的司法威严的缺失。有的甚至认为QQ庭审有“作秀”之疑。
对外界的各种议论,俞隆彬有着清醒的认识。“网络庭审这一新的审判方式是否具有生命力,要看它有没有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增加,则为网络开庭提出了强烈的客观需求,提供了巨大的施展空间。而QQ庭审具有能够克服时空限制、及时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等优点。在这一背景下诞生了QQ法庭,是便民利民措施的延伸,它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社会需要,符合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一个利用网络参加庭审的当事人黄兴告诉记者,网络开庭给了他一个轻松的氛围,既让他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又能让他在庭上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网上开庭真是便民利民的一种好方式。
参与两次网上开庭的黄书名律师认为,案件的一方当事人生活工作在很远的地方,如果参加现场庭审,给当事人造成财力和精力的损耗较大。“以前面提及的案件为例,男方当事人如果从秘鲁回国参加庭审,往返的机票需5万多元,还要10多天时间。”
沙县法院余法官说,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网络的普及已经不是简单的娱乐,它已经从多方面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网络开庭是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它能够有效地克服时空的限制,极大地减轻当事人长途跋涉到庭参加诉讼的身心疲惫和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缺席审判,将成为传统庭审模式的重要补充。
QQ法庭得到众多网友的支持。网友认为,从在田间地头开庭,在农舍庭院开庭,还有国徽挂在马背上的开庭,这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开庭审案,至今在我国农村地区仍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原因在于便于诉讼。而QQ法庭是现代“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网络版。当事人接受和履行了法庭裁判和调解协议,不论采取哪一种庭审方式,都是对法律和法庭威严的尊重。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运用前瞻
从网上聊天、网上购物到网上银行,从视频面视到视频业务洽谈,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既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也对执法的方式方法产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相信,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有着广阔的空间。
早在五年前,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推出了网上密码举报,去年又开设了网上接待室,“网上行为”在给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使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更为有效的保障。
2006年4月,福建长泰县检察院实行QQ举报,受理举报的在线检察官根据举报内容,直接在网上引导群众如何举报,使举报更具体、针对性更强、可查性更高,提高了办案效率。举报人还可以通过点对点的对话,随时向在线检察官了解举报查处的进展和结果。到目前为止,该院及时查处了5起QQ举报线索,接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有495个网友将举报QQ加为好友。
近几年,随着检察机关网络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利用网络远程指挥侦查办案已成为现实。据报道,去年,湖南省检察院通过网络系统,对全省140余个市州区县检察院讯问室内的讯问情况进行远程监控和远程指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对一起贪污贿赂案件的现场讯问时,该省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根据收看到的实况,通过网络下达指令调整讯问方法,讯问现场的承办人员根据指令实施,案件迅速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初,上海市卢湾区检察院成功研发了USB移动视频录音录像系统——只要在笔记本电脑上添加两个微型摄像头,外加一个话筒,即可在异地或临时场所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报道说,去年该院已在11起职务犯罪案件的讯问中试用了这一系统,效果良好。网络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让一些驰骋法律疆场数十年的资深检察官大为感叹:“远程指挥系统将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
司法界人士从QQ庭审得到启示:首先,如果网络开庭适用于死刑二审或复核案件开庭,将有利于节约大量的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承担死刑二审出庭任务的省级检察院的检察官怎样才不致奔波于基层,可以坐在办公大楼里与被告人面对面地讯问?面对全国诸多需要复核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怎样才能给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多一次在法庭上表述自己意见的机会?怎样才能更快、更真实地面对和倾听那些来自更为边远地区被告人的声音?是法官走出去,还是被告人不远万里来到北京?由此想象,如果在各地羁押场所配备视频系统,实现法官、检察官与被告人之间跨越地域障碍的零距离会见,将大大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
其次,如果网络庭审在刑事审判中得到运用,证人可以不必亲自到法庭作证。那么,长期以来困扰司法实践中的证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作证的问题将得到解决。
第三,如果适用于少年刑事审判案件,更加有利于青少年的认罪和改造。网络审判可以很大程度地缓解青少年在法庭上的抵触和紧张情绪,让犯罪的青少年轻松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