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线岭 于 2014-12-3 13:40 编辑
高县"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 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为加力提速建设美好高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高县。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3日至9日,集中活动为期一周。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活动启动仪式。12月4日上午,在硕勋公园举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高县”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暨“忠诚、公正、阳光”执法司法实践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法律服务小分队授旗、赠送《宪法》手册、集中签名、群众文艺演出等宣传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及县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配合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县文广新体局 (二)开展集中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在全县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热潮。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依法治县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直工委、县委党校、县法院、检察院、县公安局、 县司法局、各乡镇 (三)开展现身说法进校园活动。邀请汉王山监狱现身说法工作组深入我县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学生受到警示教育,在校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有关乡镇 (四)开展“国旗下的讲话”活动。12月4日上午,组织全县中小学统一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国旗下的讲话”活动,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中小学校。 (五)举行“12.4”宪法日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组织全县10支机关、乡镇代表队开展知识竞赛,检验干部学法成效,掀起机关干部学法热潮。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文广新体局、县司法局,参赛单位及有关乡镇。 (六)开展法律宣传咨询及群众有奖知识竞猜活动。12月4日上午,在硕勋公园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组织群众参与法律知识有奖竞猜。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庆符镇 (七)集中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法律七进”牵头单位要牵头组织学校、机关、单位、乡村、社区、企业、寺庙进一步掀起学法用法热潮,使法律“七进”活动成为常态。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直工委、县委农工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民宗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策划。各相关责任单位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高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系列活动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研究和策划,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协同配合,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在牵头单位的统筹协调下,各司其责、紧密配合,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的统筹安排,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要求,既节俭办事,又讲求实效,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次系列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广泛深入、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此次系列活动成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照《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司法局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高司发〔2014〕36号)要求,在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布置各种专栏、专题橱窗、板报,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