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学校教职工编制缺额,按照《中共高县县委批转<中共高县县委组织部、高县人事局、高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及干部调配、吸收录(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高委[2005]38号) 、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高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高委发[2011]21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公积金管理部《关于贯彻落实<高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高机编办〔2011〕36号)、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高委办[2012]31号)的精神,采取公开、择优选调的形式补充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搞好公开选调工作,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
二、选调岗位
本次城区学校面向全县公开选调教师共119名,具体选调岗位如下:
(一)高县中学24名,其中:中学语文4名,中学数学4名,中学英语4名,中学物理1名,中学化学1名,中学生物1名,中学政治1名,中学历史3名,中学地理2名,中学信息技术3名。
(二)高县职业技术学校15名,其中:中学语文3名,中学数学4名,中学英语3名,中学舞蹈(限舞蹈类专业)1名,中学信息技术4名。
(三)柳湖中学7名,其中:初中数学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政治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
(四)硕勋中学26名,其中:初中语文5名,初中数学5名,初中英语5名,初中物理2名,初中化学1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政治2名,初中历史2名,初中地理2名,初中信息技术1名。
(五)文江中学2名,其中:初中英语1名,初中历史1名。
(六)实验一小5名,其中:小学数学2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小学科学(限化学、物理、生物专业)1名。
(七)实验二小17名,其中:小学语文9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体育2名。
(八)硕勋小学4名,其中:小学语文2名,小学数学2名。
(九)文江镇中心校11名,其中:小学语文5名,小学数学3名,小学英语1名,小学美术1名,小学信息技术1名。
(十)高县幼儿园2名,其中:学前教育2名。
(十一)硕勋幼儿园3名,其中:学前教育3名。
(十二)文江镇幼儿园3名,其中:学前教育3名。
同一学科组报名参加选调教师人数与相应学科选调岗位数额的比例为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形不成差额,则核减该学科选调岗位数额。
三、选调教师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表现优秀,工作责任心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身心健康。
(二)参加高县中学、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选调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其它城区学校教师选调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一律以毕业证为准。
参加普高、职高、初中教师选调的和参加小学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学科教师选调的必须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教师选调的所学专业限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专业、舞蹈专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考:1.幼师毕业且具有其它国民教育专科学历的;2.具有其它国民教育专科学历,且自正式聘用为我县教师之日起在乡镇幼儿园及小学附设幼儿班从事幼教工作2年及以上的。凡报考者系职高、普高、初中的教师均不能报考)。
(三)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自正式聘用为我县教师之日起至2017年9月底计算,其中:参加英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学科教师选调的必须至少有1年以上教龄;现在职幼儿园教师及小学附设幼儿班教师参加幼儿教师选调的也必须至少有1年以上教龄)。
(四)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高县中学、高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只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的也可报考,但选调聘用后必须在3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教师资格,否则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
(五)参加幼儿园选调的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参加小学、初中、职高、普高选调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 (1971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参加选调的教师必须是本县的在职正式教师,凡城区学校的教师均不参加其它城区学校教师的选调,同时参加市教育和体育局或县教体文广局组织的理论业务考核结果必须合格以上。
(七)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任教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⑴只任教一个学科且一个班的教师
在2015、2016、2017学年县及县以上组织的学年统考中,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必须达到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平均线以上,接任班级的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名次在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提高3个及以上名次。
⑵任教同一学科多个班级或任教不同学科多个班级的教师
A、任教同一学科多个班级的教师。
在2015、2016、2017学年县及县以上组织的学年统考中,以其所任所有班级学生总成绩计算其教学成绩综合得分,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必须达到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综合得分平均线以上。如某几个班属于接任班级且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名次在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提高3个及以上名次,在计算教师所任所有班级学生总成绩时该几个班的学生成绩可不列入。
对于同一学科跨年级任教的,分别按上述办法计算各个年级的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各个年级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必须分别达到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平均线以上。
B、任教不同学科多个班级的教师
在2015、2016、2017学年县及县以上组织的学年统考中,其所任主要学科(报考学科),以其所任所有班级学生该学科总成绩计算其主要学科教学成绩综合得分,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必须达到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平均线以上。如某几个班属于接任班级且教学成绩综合得分名次在同类同层次(当年评比层次)学校提高3个及以上名次,在计算教师所任所有班级该学科学生总成绩时该几个班的学生成绩可不列入。
其它学科仍按前述办法分学科计算教学成绩综合得分。
2、任教非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要求
⑴中学、中心校以上学校教师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A、2015、2016、2017学年指导学生参加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的竞赛中获得过团体等级奖(不含先进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参赛性质的奖项)。其中:美术教师指导学生个人参加县及以上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视为达到本条件。
B、2015、2016、2017学年教师本人参加学区及以上本学科教学大讲赛、教学技能比赛获得过县二等奖及以上或学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⑵基点校、村小教师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A、2015、2016、2017学年指导学生参加乡镇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的竞赛中获得过团体等级奖(不含先进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参赛性质的奖项)。其中:美术教师指导学生个人参加乡镇及以上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视为达到本条件。
B、2015、2016、2017学年教师本人参加本学科教学大讲赛、教学技能比赛获得过县三等奖及以上或学区二等奖及以上或乡镇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⑶幼儿园(班)教师必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A、任教以来指导学生参加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过团体等级奖(不含先进组织奖、道德风尚奖等参赛性质的奖项),或指导学生个人参加县及以上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律以指导教师获奖证书为准)。
B、任教以来教师本人参加本学科教学大奖赛、教学技能比赛获得过县三等奖及以上或学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2015、2016、2017三个学年中有2年教学成绩达到要求,有一年未达到要求的人员,在2015、2016、2017三个学年中有一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也视为达到教学成绩要求:
A、获得县及以上赛课一、二、三等奖;
B、获得县及以上教学技能比赛(含师德演讲比赛、师德知识竞赛、教师风采比赛)一、二、三等奖;
C、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励的该项科研课题的主研人员。
4、在统考学科和非统考学科均兼有课程的教师,其教育教学业绩条件要求按任教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育教学业绩条件执行。
5、女职工因请产假当学年教学成绩未达到要求的,考核教学成绩的年限依次前推一年。
6、各学年教学成绩综合得分的认定,由县研培中心按照当年教学成绩计算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认定并负责解释。
四、选调教师到新单位后的聘用办法
教师调动到新学校后,因受岗位设置限制,不能继续聘用原岗位等级的,必须在岗位空缺内依次从高到低聘用,其中: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能在本职务层次聘用的,聘用到低一个职务层次的最高等级岗位(即八级或十一级),暂执行八级或十一级岗位等级工资。今后参加进人学校岗位竞聘后,执行新聘用的岗位等级工资。
五、选调办法
(一)笔试工作根据县上统一制定的选调办法组织选调教师参与,教育、人社、监察部门抽调人员全程参与监督,统一时间在硕勋中学进行笔试。
(二)具体选调办法:
县上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选调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均全部进入笔试。
1、各校各学科确定选调人选时依据报考该校同一学科的教师的选聘总成绩(选聘总成绩=笔试成绩+荣誉加分)和该学科选调教师名额,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报考该校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依次等额确定。被选调教师放弃选调机会或被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选聘总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报考该校同一学科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被选调的教师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达不到学校要求的,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调回原学校或调到缺编学校工作。
2、中小学、幼儿园的笔试内容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委托宜宾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定,笔试内容范围为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3、荣誉加分标准:
近三年来受各级表彰或命名的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楷模(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拔尖人才(骨干人才)、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省市县名师、县名师工作室成员、特级教师、德育先进个人、骨干教师(骨干教师培养人选折半计算)按下列标准加分:
(1)各级党委、政府表彰或命名的:国家级7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乡镇级2分;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命名的(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它部门联合表彰的):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受表彰的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团干部按以上相应获奖等级的分数折半计算。
以上加分每年只能按最高奖项计一次分,年年累计。
(3)近三年来,获得县委、政府表彰“最美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另多加4分;每有一年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另多加2分。
4、为保证选调教师质量,在选聘总成绩公示期内,各选调学校要组织人员对拟选调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考核,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材料交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凡拟选调人员师德差、现实表现差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5、笔试过程实行封闭式管理。
6、选聘总成绩由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统一对外公示。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7月27日。7月27日下午5时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
3、参加选调的教师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选调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跨学校、跨学科岗位兼报。报名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验原件),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审核教龄后,教师填写《2017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人员近3年教学成绩审核表》(见附件)一份,县研培中心教研室核实签章后交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人事师训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不须经所在学校同意,直接报考。
报名时每人交选调费用100元。
七、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笔试地点:硕勋中学。
八、纪律与监督
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高县教育体育和文化广电局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