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亲戚是一个下岗职工,自己在文江镇开了个小餐馆谋生,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索要发票的消费者都按实提供正式发票,从不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以前在地税所买定额发票时都是买多少金额的发票交多少金额的税得相应金额的发票。这次去地税所买发票时,突然变成了买一万发票交一万的税只给八千元的发票了,空白扣掉了20%的发票。工作人员说是上头要求这样整的,他们没有文件依据,也不负责解释。另外,发票购买手册上的打印的发票编号和实际得到的发票编号也完全不一样。请问地税局的领导,这些问题是税收政策有调整还是他们在乱搞来中饱私囊?如果是政策调整,请公布相关依据,及时向我们纳税人解释清楚。如果是违法乱整,请查处纠正。我们是你们的衣食父母,要求你们解释是我们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