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4日成都男子醉酒驾车闯红灯,撞死4人。 23日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肇事司机孙伟铭死刑。
大家怎么看?
大成网网友:
其实,相当多的醉酒是被劝出来的, 应适当追究劝酒人的责任。
大成网网友: 话都说得在理,可是只能教育个别人 而不是所有人。能听得进去的又是哪些人呢?对于 酒后驾车的人你有什么说法呢?他们又有几人能听 得进去呢?更何况是某些劣迹斑斑的人,认为自己 有几个钱就为所欲为不考虑后果。
大成网网友: 他的父母悲哀,我作为一个公民也感 到悲哀。应该是死刑
大成网网友: 绝对应该判死刑!要不然的话酒后驾 车会越来越猖獗,反正撞死几个人也是轻罪,说不 准有看别人不爽的人故意喝的半醉把人撞死呢!
大成网友: 罪有应得,这些拿交通安全当儿戏的人 ,不服的话你怎么不问往生的4人服不服,应该死4次 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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