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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多年的教育生涯中,也在经济上帮助过几个家庭贫困、面临失学的学生。我的原则是:不图任何回报。后来又在学校发起成立了特困学生救助基金会。十几年来,先后资助过数百名特困学生。就受助学生反应来看,大有区别。有的虽受助不多,但牢记在心,念念不忘;也有的虽受助不少,但觉得理所当然,对学校和老师毫无感激之情,毕业后就不再联系。我认为,救助的目的就是为了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是否感激不必在意。
看了深圳新闻网上《某些从飞赞助者令人心寒》的报道,在为“感动中国人物”从飞的英年早逝感到痛惜之余,想到了感恩教育的问题。感恩,应该是一种重要的也是起码的人文素养。我国古人的“感恩教育”,有两句话。其一是讲“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对受助者说的;其二是:“施恩图报非君子”,是对施助者说的。从施助者来讲,施恩不图报是一种美德;从受助者来讲,能不能报另当别论,受人救助至少应当发自内心地有一种感激之情。现在的一些受助者不仅不心存感激,甚至认为能够受助是自己运气好,受助程度达不到要求还要出言不逊,就不能不说是一种道德的缺憾了。联想到一些见义勇为的人救了人,需要被救者作证,被救者竟然不肯;有的甚至把救人者诬为害人者,纠缠不休,以至于见义勇为者闻之心寒,——这种种现象表明,我们的社会公德教育中“感恩教育”存在严重缺失。
我们都经常感叹社会道德水平江河日下,胡锦涛主席提出的“八荣八耻”教育正是为了救治这一顽疾。在这一教育活动中,是否应结合进行“感恩教育”、让我们的年轻一代、让我们的广大公民学会感恩呢?我认为大有必要。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不应忽视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