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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高县符江在2009-6-8 12:05:14的发言: 谁说的打击“茧贩子”需要用棍棒?难道凯华又不是茧贩子?只不过你大点,有人撑腰嘛!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是法律还是行业规章?法大还是规大?该谁来执行412号决定?
我认为大家发言不能是谁,都要站在冷静客观的角度分析问题。把自己放在某一边来发言,本身思考问题的角度就出了问题,得出的结论自然有失偏颇。 对打人的行为,无论什么原因,都是错误的,绝大数的网友都认为肯定是违法。 我和我亲属、朋友没有茧农、没有茧贩,更对什么公司没有感情。 但在法律法规清楚的情况下,还有人认为茧贩是对的,我认为是站的角度出了问题。 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就知道,国务院412令属于行政法规,即我们常说的法律法规中的法规之一。部门或行业规章是部令,不是国务院令。谁来执行的问题,可以在网上查查就知道,是由商务部们审批、监管〈鲜茧收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