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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质量验收问题: ① 原先规划的时候游乐场,何时改成了绿化带?小区大门外观与原始报批设计严重不符,谁批准的?现在的小区没有一块可以供大家锻炼的地方,就连一个羽毛球场都没有,这是原来严格依图施工的小区吗? ② 在原始小区规划方案中,桥头两栋旧楼要拆除,并修通小区至桥头的道路,不知该段路面的翻修硬化究竟何时解决?否则将来入住后,每天上班时所穿越的泥泞小道又不知将持续到何年何月为止? ③ 卫生间预留排便管道口位置居中,布局极不合理,给马桶及便盆的安放带来困难,一旦改造难免泄漏,将牵涉所有下一层楼下住户,如何协调? ④ 楼梯间宽度不过几十公分,过于狭窄,楼层实际高度据说也未超过2.8米,另外各户室内建筑面积是否达到原始报批标准,请求核实。住房质量要求专家验收以后才能交房,至少能有75%住房户通过。 如质量得不到保证,住户们要求校方请省上或宜宾以外的专业设计质监机构验收。 (6) 物业管理及收费问题: ① 开发商目前所签订的宜宾江淮物管公司目前已经入场,据闻各户物业收费标准第一年暂为0.15元/平方米,从第二年开始正式上调为0.35元/平方米,而宜宾某地物业收费也不过0.42元/平方米,根据高县符江本地实际物价水平,物业收费偏高,住房小组建议对小区物业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择选。物管收费标准以及小区绿化维护、车辆停放、保安防卫相关问题亦需经提交业主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② 坊间传闻,开发商通知学校团体购房户个人自行前往交接房,并办理相关手续,今后则还需补缴其个人所购房价若干比重的相关税费以及其它一系列相关各种费用,不知是否属实,具体多少?分几次缴纳?当初协议时不是说并不存在此类问题么? (7) 交房时间及交房程序问题: 据校内张贴的建房《合作协议》第五款:“工程完工时间:经双方协商,乙方承诺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房屋工程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2007年8月初全面完成小区的配套工程。” ① 既然协议所说交房时间为3月底,经典公司怎么又擅自拖延,改为了4月底才开始交房呢?这一条算不算违反该“协议”?现在眼看已进入五月中旬,小区建设工期不断延后。鉴于广大无现房之购房户们急于收房以便开始装修的迫切心情,故再次吁请学校及时解决购房户相关疑问,以便尽早顺利交房。 ② 当初集资建房时,是由学校代表全校购房户集体统一进行,以单位的名义,委托经典公司代建(含经典家园1-8号楼),其建房《合作协议》亦为双方法人代表所签订(甲方:高县中学法人代表;乙方:经典公司法人代表),并非校内教职工个人购置行为,则交房程序亦应当为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履行相应交接手续,方为合法有效。反之,若个人私下接房,非但于理不合,于法无据,且今后出现任何问题,校方及开发商均不再过问。 据上所述,则交房时间及交房程序至此再无疑问,当为“乙方(经典公司法人代表)在2007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房屋工程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甲方(高县中学法人代表)。” (8) 综合意见: ① 团购之前学校曾召开过全体住房户会议,至今经典家园教师小区已接近完工。掏钱出来买房的毕竟是教师个人,签协议时学校可以全权代表了教师,现在交接房过程学校就不管了,是何道理?在交房前,住房小组要求召开全体住房户会议,集体评估商议交房验收相关问题。同时,我校数百户教职员工为集体住户,根据全国各地惯例,应提请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组成经典家园小区业主代表委员会,以便切实维护全体业主相关利益。 ② 鉴于目前代建房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而学校自5月9日宣布个人自行接房后,校方法人代表又随即外出,据说外出成都学习半月有余,联系不上,短期内可能难以及时返回协调解决,眼看全校购房户们的一系列存疑无人解答,也无人过问,建议各购房户个人勿自行交接房,住房小组亦应吁请学校当值领导尽快从速召开全校住房户大会,使得相关问题合理解决后,经住房户讨论无异议后由双方法定代表再办理相关交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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