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车的管理和使用,狠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高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五一”长假来临之际,对全县的公务用车一律张贴标识,广泛接受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车贴标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务必在4月30日前领取“公车”标识并按规定张贴、使用。“五一”期间,县作风投诉中心与交警等部门还将开展明查暗访,对不按规定进行张贴、故意撕毁污损、故意遮挡的,将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叶盛从4月27日起,亲自带领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会同交警部门上路检查,对个别不按规定张贴“公车”标识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张贴“公车”标识,加强“公车”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要以公车贴标为契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易光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