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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楷 宋 黄庭坚 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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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上路
吴律师你好,向你咨询个问题,希望能得到指教。
某男和某女结婚了几年,家里的财产如房产等是男方在婚前所购买,证件署名为男方,但是在结婚的时候没有进行过财产公证。现在双方因某些原因,感情无法调解,要离婚,请问,因某女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能否在财产分割方面对其婚前所有的财产申请分割呢?
急盼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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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如果有证据证明系婚前财产,不一定必须公证才能证明。(比如房产证上有登记时间在办理结婚证前)
婚前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如果离婚时一方经济困难,另一方应适当予以经济帮助,具体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只是适当经济帮助,不是分割财产。
以上答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问题需咨询又因时间太紧来不及发帖,可电话联系13018173804
1万
需要发帖20帖以上才能看,你的发帖量太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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