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个我曾亲身经历的诉论.那是1997年我买了辆客车挂靠在宜宾X公司.因不忍X公司盘剥我将客车低价转让了.在我经营过程中X公司以各种手段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我为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将X公司告上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我诉讼理由是;1.要求退回乱罚款.(1.没有任何违章依据的罚款.2.罚款收据是白条.我在诉讼中提出才补盖了个企业公章.3.罚款单位不具备行政罚没资格.)2.以税率上浮为借口乱征税.经查所收税费并未上交国库.3.一年的乱收费.乱摊派达一万余元.(每月管理费7300元是交了的).还有一些我具备证据的要求不在此一一陈述.一审判决退回所多征税费.和部分罚款.其它都给驳回.我不服上诉到宜宾中院.没想到宜宾市中院更黑.那个庭长完全处处在帮X公司说话.我要陈述讲话那个庭长马上就打断我的讲话.终审判决下来.结果除多收税费退回.其于不作任何说明的就给驳回诉讼请求.(比一审还污) 以上我讲的绝对是事实.至今一说起那场诉讼我的心就痛.因我曾咨询过律师.那位律师说我胜的把握很大.因治理三乱中央有很多文件规定.况且那些罚款没依据.收费也不合理. 年年12.4都在讲法律保护你.法律能真正的保护你我吗?因为有的法官能奸污法律.违背法律审理判决人情案.我好想真正的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我要求重审.已十年的案子法院还会重新受理吗?我做梦都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不想把这个心病和我一起进火葬场.就算是已过法定时效.我也想希望听到现宜宾市中院的道谦声.因为他们的上届不公正的判决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很大的心理疾病.也造成我们对法律的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 我曾多次写信给各级法院和肖阳大法官.《今日说法》《华西都市报》等霉体.它们没有一个放个屁回来.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回音.那怕是会使我失望的回声.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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