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缉毒警》有感 今天看了中央6台的国产电影《缉毒警》,讲的是真人真事,一名缉毒警察队长的工作,后来牺牲的故事。应该是一个很感人的故事,但看完电影,却感动不了我,反而觉得有那么一丝“幽默”,整个影片看完下来,真正紧张刺激的几个场面简直就在侮辱公安干警的形象。 首先给大家介绍《缉毒警》影片中的真实人物:“吴光林从事公安禁毒工作12年,与队友共查破毒品案件1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5名,缴获海洛因等各类毒品550多千克、毒资400余万元、运毒车4辆。2004年8月30日,吴光林在带领民警侦办“8.30”特大武装贩毒案过程中,与2名毒品犯罪嫌疑人发生枪战,不幸头部中弹,当场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追授吴光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模”荣誉称号;共青团中央、公安部批准追授吴光林“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缉毒警》影片场景一: 吴队长带领5名干净在一座桥的桥头设卡伏击武装运毒者,本来几名干警已经在桥头占据了有力地形,各自都找到了掩体,对下桥的人形成了包围。但当匪徒出现的时候,吴队长没等毒贩走下桥就带领队员拿着五四手枪就迎上去,并表明了身份,这时四名毒贩有三名居然拿出了81-1式自动冲锋枪和警察们在狭长的桥上对峙,双方持枪站立对峙,互相毫无遮挡。稍微有点尝试的人就知道3把81-1式自动冲锋枪和6把五四对放,还不一定谁输呢,何况是穷凶极恶的毒枭呢,可剧情安排毒贩把枪放下了,形象果然就高大了。 《缉毒警》影片场景二: 吴队长牺牲的场景。吴队带领2名同志埋伏,因为他得到情报有人运毒。本来也是很好的在掩体后等毒贩上钩的,可突然吴队说:“跟我来”就把队友都给带出来了,结果这回毒贩先开枪了……,结果可想而知,光荣了。 我也是当过兵的人,我就不明白安排一下咱们的战士在掩体后向捍匪喊话,牺牲在岩石后,掩体后,怎么就影响光辉形象了,非要搞的象个个有神功护体一样,站直站住了牺牲才叫高大,这个手法丝毫不亚于初期的“交党费”还要来得光荣。让人实在忍不住要笑出声,简直是在骂警察都是死猪脑袋,就不明白这样的片子怎么经过公安部审核的(如果审的话),怎么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 张导太没经验了,做事肯定是模式化的! 谈到这里更要说说中国的拍摄手法 警匪片大家看的不少了,匪徒绑架人质被警察堵在楼里,警车接踵而至,警长到的时候,通常(注意我说的是通常)情况下会打开车门,然后以车门为掩体,拿高音喇叭向匪徒喊话,匪徒有时回应2枪,正好打在车门或反光镜上。 但这种场景,在国内不只一次的情况是,警长关上车门走到车前,拿出喊话筒喊话,没等讲完,子弹打破警灯,车窗了才慌忙去找掩体,是不是很可笑。显的那么不专业,而且特别的业余。 如果上面的吴队长真要这么牺牲的,要是我以前的部队的班、连长知道是这样牺牲的,他肯定要说“他死了一点不值得同情,他把多少年来教他的战术都还给了部队,死的不怨”,“一点战术思想都没有,死了他一个还有的是人”虽然是气话,但确实要多想想。 许多香港片,在最后字幕中都会出现“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不管它是做什么用的,但至少这部片子是经过警察部“认证”了的吧! 建议我国公安部也成立相关部门,对影视创作中的涉及警察方面的东西也“把把关”,不要再出现这样的场面了!
看电影《缉毒警》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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