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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绝地男人

吴国义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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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容和残疾只能选择一来主张
[此贴子已经被吴律师于2006-3-10 18:31:2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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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10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抱歉,这几天忙没及时回复
      孩子受伤一事,保险与否与赔偿无关.没保险学校的责任也是不可推卸的  
       这种事要尽早解决,也要先固定证据,随着时间推移,证据固定和调取将增加很大难度.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年,即不能超过2006年12月22日,逾期你将丧失胜诉权,即丧失通过司法途径获得保护的权利.

       详情你可以电话与我联系  
     还有,你发新帖子要注意内容不要发到简介后面或跟帖,否则不容易看到不利及时回复.应点击发表新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2-5 18:36:17编辑过]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在使用本意见时慎重.本站及本律师不为答复的内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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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9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当然很不错的撒.我亲眼见过吴律师办案子,那可是很经典`很厉害的,

认真仔细,一丝不苟,很为当事人着想的,为人也相当相当的正直.一句话"非常非常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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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同学,可好?有时间聚聚.
[img][/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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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21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咨询一下吴律师!

你好!请问法律有没有对开发商给购房业主办理房产证时间的限制?假如开发商今年4月交房于我,一般情况下何时才能得到房产证?请予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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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律师!你好  不知道有个问题该不该请你帮忙!今天晚上我在街上看到一只黄色的宠物狗在高县城客运站徘徊,看样子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于是爱心大发,招呼一声 ,居然跟我一起回家了,可是一回家我就傻眼了 我发现自己实在没有能力收养,主要是没有时间,所以也希望大律师能够帮忙寻找狗的主人  ,我估计是9月11日与主人失散的,该犬黄色,身体壮,颈部有一铜铃铛!我的联系电话6193788,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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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12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   收留犬的时间是9月11日晚上10点半   客运站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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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5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律师的解释有处应该值得探讨:“超过2006年12月21日,否则法院不再受理。”  “诉讼时效”是指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哈。有司法解释:法院受理后发现超过诉讼时效的驳回起诉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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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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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5 1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一杯清茶和老头,意见正确.在回帖时因匆忙没注意,谢谢指出.望多为法制版提出意见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请在使用本意见时慎重.本站及本律师不为答复的内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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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4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就请你多多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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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9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晓晓在2007-4-14 10:37:50的发言:
有事就请你多多帮忙了

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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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考生出来的吴律师好样的哦.[em17][em17][em17][em17]
☆★☆★ ☆ 当一切都已成风, ●╭○╮ ★ 我依然在此等候,当世 /█∨█\\ 界都已改变,我依然坚 ∏ ∏oοО 持最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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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3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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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之问天天问谁?楚王霸业敢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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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高县是需要在法治上多下功夫。根据高县的基本县情。8成以上都是法盲。甚至文盲。这个对法律工作开展起来有很大的困难,但是我坚信人的智慧是伟大的,无穷的,能够克服一切困难。希望老吴多辛苦下了哦。可以多交流!fyj-uestc@163.com

欢迎大家来墨尔本,来澳洲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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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个我曾亲身经历的诉论.那是1997年我买了辆客车挂靠在宜宾X公司.因不忍X公司盘剥我将客车低价转让了.在我经营过程中X公司以各种手段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我为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将X公司告上宜宾翠屏区法院.我诉讼理由是;1.要求退回乱罚款.(1.没有任何违章依据的罚款.2.罚款收据是白条.我在诉讼中提出才补盖了个企业公章.3.罚款单位不具备行政罚没资格.)2.以税率上浮为借口乱征税.经查所收税费并未上交国库.3.一年的乱收费.乱摊派达一万余元.(每月管理费7300元是交了的).还有一些我具备证据的要求不在此一一陈述.一审判决退回所多征税费.和部分罚款.其它都给驳回.我不服上诉到宜宾中院.没想到宜宾中院更黑.那个庭长完全在帮X公司说话.我要陈述那个庭长马上就打断我的讲话.终审判决下来.结果除多收税费退回.其于不作任何说明的就给驳回诉讼请求.

以上我讲的绝对是事实.至今一说起那场诉讼我的心就痛.因我曾咨询过律师.那位律师说我胜的把握大.因治理三乱中央有很多文件.况且那些罚款没依据.收费也不合理.年年12.4都在讲法律保护你.我觉得法律的弹性好大呀.就有法官能拆断法律.违背法律审理判决人情案.我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吗?十年的案子法院还会重新受理吗?我做梦都想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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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个我曾亲身经历的诉论.那是1997年我买了辆客车挂靠在宜宾X公司.因不忍X公司盘剥我将客车低价转让了.在我经营过程中X公司以各种手段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我为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将X公司告上宜宾翠屏区法院.我诉讼理由是;1.要求退回乱罚款.(1.没有任何违章依据的罚款.2.罚款收据是白条.我在诉讼中提出才补盖了个企业公章.3.罚款单位不具备行政罚没资格.)2.以税率上浮为借口乱征税.经查所收税费并未上交国库.3.一年的乱收费.乱摊派达一万余元.(每月管理费7300元是交了的).还有一些我具备证据的要求不在此一一陈述.一审判决退回所多征税费.和部分罚款.其它都给驳回.我不服上诉到宜宾中院.没想到宜宾中院更黑.那个庭长完全在帮X公司说话.我要陈述那个庭长马上就打断我的讲话.终审判决下来.结果除多收税费退回.其于不作任何说明的就给驳回诉讼请求.

以上我讲的绝对是事实.至今一说起那场诉讼我的心就痛.因我曾咨询过律师.那位律师说我胜的把握大.因治理三乱中央有很多文件.况且那些罚款没依据.收费也不合理.年年12.4都在讲法律保护你.我觉得法律的弹性好大呀.就有法官能拆断法律.违背法律审理判决人情案.我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吗?如果我要求重审.已十年的案子法院还会重新受理吗?我做梦都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有决够的证据所以我不服!在我的这个案子中我才真正体会到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原宜宾市中院的一个院长被双规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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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3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律师做事认真,仔细且对工作很有责任心.

支持你!

d:\\My Documents\\My Pic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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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1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论坛咋发贴,律师能解决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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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后要多请教吴老师。多学习点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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