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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贩子们,上网说事还是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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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支持严厉打击蚕茧贩子,这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对的,如果你们对,就把你们拥有的合法的收购蚕茧的相关证件都照下来,发到网上大家看看。只是在那里注册无数个马甲吼来吼去,只能叫人厌恶。我也是一个和蚕丝公司、蚕农还有蚕茧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一个公民。我只想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网络虽然可以解决一些现实中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网络还是讲究证据的。闹事者,好自为之!另外我们的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惩治违法者,还应该在网上及时报道事情处理的进程。
匿名  发表于 2009-6-9 03:58
你怕是在放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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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第一万个会员在2009-6-9 1:43:27的发言:
我支持严厉打击蚕茧贩子,这些人口口声声说自己对的,如果你们对,就把你们拥有的合法的收购蚕茧的相关证件都照下来,发到网上大家看看。只是在那里注册无数个马甲吼来吼去,只能叫人厌恶。我也是一个和蚕丝公司、蚕农还有蚕茧贩子没有任何关系的一个公民。我只想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网络虽然可以解决一些现实中不能解决的问题,但是网络还是讲究证据的。闹事者,好自为之!另外我们的政府应该加大力度惩治违法者,还应该在网上及时报道事情处理的进程。

这个说法就对了。
支持!支持!坚决支持。
政府的确应该加大力度早些处理违法收茧问题,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的茧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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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怕又要助长 花钱买凶 的气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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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蚕茧贩子是找社会烂崽去打的吗 ????????????高县政府支持这样做法吗 ?太恐怖了
蚕丝公司低价收入 垄断  才会导致蚕茧贩子高价争购。。。蚕丝公司请卡车装人去打人  噢 !
我说咱们有执法部门 咱们有警察  轮得到那些人行凶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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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是不是200/天 帮蚕丝公司发报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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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蚕茧贩子网上说事??????????人家怕没得这个空闲工夫得   只是你在此说事  本人建议你可以直接去医院和躺起的蚕茧贩子说个清楚 问个明白
匿名  发表于 2009-6-9 08:52
说话的人也是不是茧贩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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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闹事者 好自为之!!!蚕茧贩子是闹事者,那么雇人去打人的呢?  倒成了平事者了
还第一万个会员,我看你第一万个马甲   那些被打的人怕没花钱请你  你二天两头吃嘛!!!!!!!!!!!!!!!!!!111  申明  本人只是愤慨  如今高县怎这么多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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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是不是茧贩子哟!
你有何依据说这是政府行为呢?
打人事件的真相应该由执法机关调查后才能清楚,不是哪个乱说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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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YIYI在2009-6-9 8:48:20的发言:
打击蚕茧贩子是找社会烂崽去打的吗 ????????????高县政府支持这样做法吗 ?太恐怖了
蚕丝公司低价收入 垄断  才会导致蚕茧贩子高价争购。。。蚕丝公司请卡车装人去打人  噢 !
我说咱们有执法部门 咱们有警察  轮得到那些人行凶吗 ? 
说得对!蚕丝公司说得好听,说啥子对社会的责任或者是对社会的贡献!从这件事情就可以看出是在胡扯!你们就是这样对待社会的哇?你们口口声声说每年亏好多好多万!难道国家和政府给你们的扶持基金还不够吗?你们每年要从国家手头拿多少钱我想你们最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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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6月5日中午10时许,高县立华公司管理人员王某某授意公司职工王某等雇请三十余名社会闲杂人员来到高县嘉乐镇人民村村民王吉文和侯世均家,拆除两户所建准备烘烤蚕茧的灶头等设施。王吉文之妻曹从凤、妻妹曹从静,侯世均父亲侯术云、妻子王吉荣等4人在阻拦过程中被殴打致伤。

高县公安局嘉乐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村民候世均家将王某等人抓获,并及时将四名伤者送到医院医治。截止6月8日,立华公司职工王某某、袁某某、王某和受雇人员周某、杨某等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被高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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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怕是蚕丝公司的职工啊
匿名  发表于 2009-6-9 11:27
为什么只抓小虾米?不抓公司法人!!!!!!!
匿名  发表于 2009-6-9 14:57
血淋淋的照片就是证据,我们不是什么茧贩子,是路见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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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主的观点!!!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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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了解人家不是茧贩子,是在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农民蚕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是自产自销本社社员的蚕茧,工商局最有发言权,如不合法为什么现在还不去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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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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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欢欢喜喜在2009-6-9 22:25:13的发言:

具了解人家不是茧贩子,是在工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农民蚕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是自产自销本社社员的蚕茧,工商局最有发言权,如不合法为什么现在还不去查封????

一\政府既要严厉惩处6.5暴力伤人的凶手,也要严厉惩处6.7暴力袭击公安等执法人员及无辜群众的凶手;既要打击非法收购的茧贩子,也要对蚕丝公司茧站压级压价收购蚕茧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蚕业合作社确实是依据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但该法的登记条例中明确了:合作社的经营必须同时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前置条件.对蚕茧收购,国家明确要求要省级经商部门审批同意.高县的这几个合作社属于超范围\无手续经营蚕茧收购,理应受到工商等部门的查处.
三\几个蚕业合作社在收购活动中存在严重的打白条现象,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农民客观上面临茧款无法得到的高风险.
四\工商等部门6.7的查封取缔行动由于遭到暴力袭击被迫暂停,非法收购的蚕茧还在贩子手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未得到茧款的蚕农应该抓紧时间要求贩子退还蚕茧或支付茧款,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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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这件事的核心是利益问题,你没有执法权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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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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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淡定在2009-6-9 22:42:00的发言:

一\政府既要严厉惩处6.5暴力伤人的凶手,也要严厉惩处6.7暴力袭击公安等执法人员及无辜群众的凶手;既要打击非法收购的茧贩子,也要对蚕丝公司茧站压级压价收购蚕茧的行为进行处理.
二\蚕业合作社确实是依据专业合作社法设立的,但该法的登记条例中明确了:合作社的经营必须同时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前置条件.对蚕茧收购,国家明确要求要省级经商部门审批同意.高县的这几个合作社属于超范围\无手续经营蚕茧收购,理应受到工商等部门的查处.
三\几个蚕业合作社在收购活动中存在严重的打白条现象,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农民客观上面临茧款无法得到的高风险.
四\工商等部门6.7的查封取缔行动由于遭到暴力袭击被迫暂停,非法收购的蚕茧还在贩子手中.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未得到茧款的蚕农应该抓紧时间要求贩子退还蚕茧或支付茧款,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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