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扑朔迷离,工资“被增长”逗你没商量
去年底,在温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意见》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消息传出,义务教育学校基层教师群情振奋,工作热情空前高涨。然而,7、8个月过去了,一线教师望眼欲穿,很多地区的绩效工资方案却迟迟没有出台。人们不禁要问,温总理的话还算不算数?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率哪儿去了?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绩效工资没了动静,教师工资却“被增长”了!而且,这一“涨”,就是“教育行业平均工资的16.1%”(国家统计局冯乃林介绍)。别的地区涨没涨笔者不得而知,反正我们所在的县,教师工资始终是异乎寻常的“平稳”。
眼见着临近县市当年的同学,工资待遇节节攀升,笔者等也只好自叹福薄了!谁让咱工作在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呢?不是咱害“红眼病”,都是同样的教师,工资待遇北方差啥就比南方少?南方差啥就没有沿海多?即便是同一个省市,县域间的教师工资差距居然也分出了三六九等。我就奇了怪了,“一样的客人为啥就非要两样待呢”?
阳光工资普照不到我们,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从2008年5月起兑现绩效工资,从2006年7月1日补发”的有关规定我们不敢有丝毫奢望,但至少别让我们的工资“被增长”的这么离谱啊!
我们理解绩效工资方案的出台需要时间,各地有各地的具体情况,牵扯的各方利益和敏感神经太多。审慎和观望在所难免。我们也明白工资“被增长”的背后,国家是拿出了诚意和血本的。关键是在执行和落实中出现了真空。有真空就会缺氧,长期缺氧就会致人死命!教师不是食品,需要真空以保鲜;教师是有血有肉的人,他们需要氧、需要清新的空气维持正常的呼吸;他们更需要通过增加工资待遇维系工作和生活的正常运转。
“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温总理的话犹在耳畔。但愿,科学合理充满人性化的绩效工资方案能够早日出台;但愿,教师工资“被增长”能够变成按国家规定动作的“真增长”。则教师幸甚,温总理幸甚,国家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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