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 发表于 2007-12-7 17:27

[原创]我能真正得到法律的保护吗?

<p><font size="5"><strong>吴律师;你好。</strong></font></p><p><font size="5"><strong>我想咨询个我曾亲身经历的诉论.那是1997年我买了辆客车挂靠在宜宾X公司.因不忍X公司盘剥我将客车低价转让了.在我经营过程中X公司以各种手段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我为了维护我的正当权益将X公司告上宜宾市翠屏区法院.我诉讼理由是;1.要求退回乱罚款.(1.没有任何违章依据的罚款.2.罚款收据是白条.我在诉讼中提出才补盖了个企业公章.3.罚款单位不具备行政罚没资格.)2.以税率上浮为借口乱征税.经查所收税费并未上交国库.3.一年的乱收费.乱摊派达一万余元.(每月管理费7300元是交了的).还有一些我具备证据的要求不在此一一陈述.一审判决退回所多征税费.和部分罚款.其它都给驳回.我不服上诉到宜宾中院.没想到宜宾市中院更黑.那个庭长完全处处在帮X公司说话.我要陈述讲话那个庭长马上就打断我的讲话.终审判决下来.结果除多收税费退回.其于不作任何说明的就给驳回诉讼请求.(比一审还污)</strong></font></p><p><font size="5"><strong>以上我讲的绝对是事实.至今一说起那场诉讼我的心就痛.因我曾咨询过律师.那位律师说我胜的把握很大.因治理三乱中央有很多文件规定.况且那些罚款没依据.收费也不合理.</strong></font></p><p><font size="5"><strong>年年12.4都在讲法律保护你.法律能真正的保护你我吗?因为有的法官能奸污法律.违背法律审理判决人情案.我好想真正的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我要求重审.已十年的案子法院还会重新受理吗?我做梦都想得到法律的保护.因为我不想把这个心病和我一起进火葬场.就算是已过法定时效.我也想希望听到现宜宾市中院的道谦声.因为他们的上届不公正的判决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很大的心理疾病.也造成我们对法律的不信任!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strong></font></p><p><strong><font size="5">我曾多次写信给各级法院和肖阳大法官.《今日说法》《华西都市报》等霉体.它们没有一个放个屁回来.我希望能得到你的回音.那怕是会使我失望的回声.</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5">                                 谢谢.</font></strong></p><p><strong><font size="5"></font></strong></p>

老六 发表于 2007-12-10 17:28

<p><strong><font color="#e61a1a" size="5">吴律师我谢谢你的开导和解释.那个诉讼已十年了.我估计很难了.只是听到电视里天天叫着法律保护你.想着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有被法律玩弄和遣忘的感觉.</font></strong></p><p><strong><font color="#e61a1a" size="5"><font size="7">再次谢谢!</font></font></strong></p>

吴律师 发表于 2007-12-8 12:18

<p>朋友,你好!</p><p>   感谢你的信任。 你依法维权是正确的。</p><p>   但你说的问题,确实已过法定时效。</p><p>   根据法律规定,你对终审判决不服的,该判决一经送达立即生效。你可在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经人民检察院审查确有错误的,将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法院自身再审。但根据你的陈述,已超过申诉时间。不过你仍然可以向上级检察院和法院申诉,如相关单位认为生效判决确实有错,也可能启动抗诉或再审程序。</p><p>    不过建议你换个角度看问题,如果能启动程序,还你一个公道是最好的,但即使不能否启动程序,你努力了,就行了。重要的是给自己一份好心情。为自己生活,为家人生活,活出好心情,自己和家人的开心快乐才是重要的,身体健康、心情开朗是最重要的,其他的都是其次(不是说不重要)。</p><p>    人的一生难免有一些坎坷和不如意(古话说: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境由心造”,“放下”是“心’的放下,不是事的放下,说起容易,做起难,但如果作到了“放下”,你就不会被自己的心所困。</p><p>    以上仅供参考。</p><p></p><p>                        吴律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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