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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业余茶庄 于 2011-10-20 12:47 编辑
转自四川麻辣社区:
看了“宜宾煤老板买凶伤人 错把民警当成仇人砍伤”一文,文中说“3月3日晚,筠连县交警大队民警潘某和朋友在一茶楼喝茶,4名手持猎刀、匕首的男子突然闯入,挥刀向潘某的双手、双脚砍去。潘某身中十余刀,伤情严重,而砍人男子随后飞快离开了现场。”使我又想起去年11月在筠连发生的一起黑社会案,不难看出,3月3日这起案件的发生就是预料之中的了,也就是理所应当的该发生了。为什么呢?
去年11月,高县两个做生意的刘某、秦某,乘坐一辆大货车,刚到筠连县城,就被一辆“北京现代”拦住,车上下来6、7人,手持木棒,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刘、秦拖下车来一顿暴打,将二人肋巴打断两匹,头眼打肿。向筠连公安局报案,却无一个警察理会。后经了解,才知道是筠连县公安局交警队极少数人的亲属勾结筠连县黑社会人称“郝老大”的人干的。事发后筠连县公安局不闻不问,至今也不了了之。试想:3月3日这起案件被打的不是“交警大队民警潘某”的话,又有谁会理会?
| http://www.mala.cn/thread-8339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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