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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县 人 事 局 高 县 教 育 局 200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师资力量,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县中小学教师缺编的实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为搞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及计划分配原则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共62名,其中:正式聘用32名,试聘30名。同一序列、同一学科既有正式聘用计划,又有试聘计划的,以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先依次等额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再确定试聘人员。 正式聘用人员2006年8月10日前完成聘用手续。试聘人员试聘期为1年,试聘期间不占编制,作为缺编代课教师管理,每月由县财政补助500元。试聘期满,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再纳入编制管理。 本次招聘计划主要用于集中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缺编、缺科问题,招聘的初中教师主要补充到乡镇单设中学和九年一贯制初中,招聘的小学教师主要补充到边远的基点校和村小。 具体招聘计划如下(面试前公布招聘工作岗位): (一)面向县内公办学校代课教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正式聘用教师10名,其中:小学教师5名(语文2名,数学2名,体育1名);初中教师4名(语文1名,数学1名,物理1名,英语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2名,其中:小学教师28名,初中教师14名,职高专业教师10名。计划分解如下: 1、小学教师 ⑴正式聘用8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体育2名,音乐2名,聋哑学校特教教师1名。 ⑵试聘2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 2、初中教师 ⑴正式聘用4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2名,英语1名。 ⑵试聘10名。其中:英语10名。 3、职高专业教师 正式聘用10名,其中:电子2名,机电3名,家电维修1名,数控4名。 各类教师招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名额,由县教育局、人事局制定调剂方案,经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岗位: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一律以毕业证书为准),报考初中、普高、职高教师岗位的和报考小学体育、音乐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对口。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的不受专业限制。报考聋哑学校特教教师岗位的必须是聋专业或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生。 3、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教师的暂不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但聘用2年后必须取得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 4、年龄在35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下,身体健康,无明显生理缺陷。在高县公办学校累计代课教龄10年及以上(其中:在我县普通高中学校任教高中英语学科的代课教师,英语学科代课教龄5年及以上),本学年内在高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满1年的代课人员(不含学校从事教务、后勤、学生生活管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以下。 5、报考10个代课教师专项聘用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本学年内在高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满1年的代课人员(不含学校从事教务、后勤、学生生活管理的人员)。其中,报考普通高中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在高县公办普通高中英语学科代课5年及以上教龄或在高县公办初中英语学科代课10年及以上教龄。 (二)个人报考岗位数额要求 本学年内在高县公办学校连续代课满1年的代课人员(不含学校从事教务、后勤、学生生活管理的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具有2个及以上不同专业毕业证的人员报名时只能选择1个专业报考,下同)对口报考1个代课教师专项聘用岗位,并可对口兼报1个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岗位,两个岗位层次、学科必须一致,不得跨层次、跨学科兼报(其中: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英语代课教师可兼报代课教师专项聘用岗位中的普高、初中英语教师岗位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等3个岗位)。其余报考者只能根据所学专业对口报考1个除代课教师专项聘用岗位以外的岗位。兼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时本人必须确定报考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