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高县畜牧水产局接群众举报,在南广河符江宾馆附近河道内有人非法铺设网具,接到举报后,水产局与庆符畜牧站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察看调查,未发现非法铺设网具的当事人,对河中网具进行清理收缴,经起水清点,共收缴胶丝刺网7张,长约100米,渔获物4条,重约3斤,执法人员当即把其中渔获物全部放入河中。
图为工作人员起水清点捕鱼网具
很多人要问了,怎么前段时间还有人在河流打鱼,现在就不可以了? 因为,现在是禁渔期。 中国在夏商时代就有“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周代又有“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的规定。 禁渔期是指禁止捕捞水生动物活动的期间。其目的是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或繁殖,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规定禁渔期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鱼类资源保护制度,我国的渔业法规也明确规定了这项制度。按照我国《渔业法》和其他法规的规定,禁渔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那么高县是怎么规定的,一起看公告:
高县畜牧水产局 高 县 公 安 局 关于春季禁渔的通告 为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对我县境内春季禁渔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高县境内所有江河等天然水域。 二、禁渔时间:2016年2月1日至4月30日。 三、禁渔期内,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天然水域从事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禁止销售、收购、加工、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 四、违反禁渔规定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之规定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期内,阻碍、抗拒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查处。 举报电话:5415646 5365835 110 特此通告 高县畜牧水产局 高县公安局 2016年1月20日
也就是说:在2月1日—4月30日这3个月期间,禁止任何人或任务单位在高县境内的天然水域包括南广河、宋江河、二夹河、清溪河等全县30多条河流、溪沟。从事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同时禁止销售、收购、加工、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
到目前,高县已开展如下工作: 高县畜牧水产局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1月26日,全县召开了畜牧水产系统禁渔工作动员布置大会。 高县畜牧水产局与高县公安局联合制发了《关于春季禁渔的通告》,印制张贴通告300份,分发通告800份。 对南广河沿线重点鱼摊、鱼馆共13户进行了面对面宣讲、送发资料、填写《高县渔业执法检查(法规宣传)记录》并要求签字确认且拍照印证。 对全县全部10户**捕捞渔民要求填交《守法承诺书》。 开展了执法检查3次,收缴网具5张,销毁诱捕产巢1处。 抽查市场涉渔商户4次,检查摊主约30户次。
春天是万物生长的季节,也是鱼儿们繁衍生育的季节,保护家乡河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2月1日-4月30日禁渔期,你可以做这两件事: 一是举报违法行为。当你发现有从事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扎巢取卵,或者销售、收购、加工、经营天然水域渔获物的行为时,请拨打高县畜牧水产局电话5415646 5365835 或者110电话举报。 二是拒绝购买、食用河鱼。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段时间河里母鱼多已“身怀六甲”,给她们留出繁衍空间,才能换来溪流鱼儿成群。 让我们一起守护家乡大小河流。
转载自高县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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