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硕勋中学校歌征集启事 校歌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我校广大师生员工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征集内容为高县硕勋中学校歌歌词和曲谱。 2.作品要求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高远,富于时代感和艺术感染力,能够体现学校和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3.语言简洁凝练,朴实自然,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够反映学校自然地理和人文历史环境、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能体现“家国情怀,硕志功勋”精神内涵,并富有时代特色。 4.校歌词曲长度为4分钟左右。 二、投稿要求 1.投稿人将所作歌词、曲谱在A4纸上工整誊写(或打印),并附详细创作说明。 2.稿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gxsxzx@126.com邮箱,请投稿者自留底稿,恕不退还,截稿日期:2017年8月30日。 三、评选办法 1.学校组成“校歌”评选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由高县硕勋中学党政办汇总整理后交评选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 3.入围作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网站予以发布,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组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会议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四、奖励办法 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4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元; 活动另设参与奖,所有投稿人皆发纪念品一份。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学校校歌和其他音乐作品,不得抄袭。 2.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3.投稿人须保证设计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4.征集作品知识产权归学校方所有,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5.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热烈欢迎广大教职员工、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高县硕勋中学校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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